新加坡男子无照提供汇款服务,八个月赚11万,判坐牢32周
男子无照提供汇款服务,短短八个月内,向顾客收了约1806万余元款项,赚取11万元利润,7月6日早上被判坐牢32周。
被告是41岁的阿立普(译音),他面对六项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以及支付服务法令(Payment Services Act)等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与妻子是三家公司董事,公司的店铺开在柏龄大厦(Peninsula Plaza)。
被告在其中一间店内售卖手机识别卡(SIM card),但他也利用商店经营非法汇款服务。
一名缅甸籍女子在2019年11月偷了室友的钱,之后把款项交给被告汇到缅甸,警方在调查后,于同月19日扫荡被告的店铺。
被告阿立普在位于柏龄大厦的店内无照提供汇款服务。(档案照片)
被告当时承认早在2012年起,便向顾客提供非法汇款服务。被告指出,他没有记录每一笔交易,但坦承在2012年至2019年间,向顾客收了约150万元款项,赚了约3万元利润。
警方之后给予被告警告,要他停止提供非法汇款服务,怎料商业事务局隔年进行突击行动时,发现被告再次提供非法汇款服务,于是将他逮捕归案。
被告说,因为有太多顾客要求他帮忙汇款,所以他才会重犯。
被告透露,依当天兑换率,他汇出每1000元新币,可赚取5元至10元酬劳,如果款项少过150万缅元(Kyat),则会收取额外3元至20元服务费。
被告会把钱汇给住在缅甸的母亲,母亲在收到钱后,会把钱交给住在仰光的顾客家人。
被告在短短八个月内,向顾客收了约1806万余元款项,赚取11万元利润。
控方在陈词时指涉案金额高,加上被告长时间犯罪,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3周至41周。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汇出的不是赃款,而且顾客没有损失,求法官轻判。
利用顾客资料
注册额外预付卡来卖
被告也利用57名顾客的资料,注册额外的预付卡,并将它们售卖给无法出示个人资料的顾客。
根据规定,被告在售卖预付卡(Prepaid SIM Card)给顾客前,必须检查顾客资料,将资料记录在电信公司所提供的终端机里。
不过,被告在2020年1月至8月间,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至少57名顾客的资料注册额外的预付卡,并将它们售卖给无法出示个人资料的顾客。
警方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被告售卖的预付卡犯罪,才揭发被告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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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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