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非法来新加坡送外卖,有人赚2000元被罚1万元!
三名外籍男子在没有工作准证下,利用他人的送餐员账号,靠送餐赚钱,其中一人八个月赚1万7000元,定罪后被判罚款1万元。另有两人因协助他们当送餐员也落网。
这三名违法的送餐员是两名马来西亚籍男子黄德川(36岁)和周顺耀(28岁),以及印度籍男子阿玛奴拉(37岁)。
借出自己的送餐员账号让他们使用的是新加坡人默哈莫慕宾(47岁)和永久居民周顺松(23岁)。
根据人力部所发出的文告,这五人都被控一项触犯雇用外来人力法令(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的罪行,并都在星期二(10日)被判刑。
调查揭露,黄德川于去年5月到今年3月之间,利用MilkRun和LiveExpress的应用程序接单当送餐员。他共完成1300个单子,赚约1万7000元。他星期二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元。
阿玛奴拉利用新加坡朋友默哈莫慕宾的FoodPanda账号,四天靠送餐赚取约540元。两人星期二认罪后,各被判罚款3800元。至于周顺耀,他是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之间,用弟弟的Deliveroo账号送餐,赚逾2000元。兄弟俩星期二认罪后,各被判罚款5000元。
另2人也触犯同样法令
案件审理中
当局指另外还有两人也触犯同样的法令,案件还在审理。
这两人分别是马来西亚籍的默哈莫夏祖安(27岁)和新加坡人刘金顺(36岁)。
根据控状,刘金顺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之间将自己的Deliveroo账号借给默哈莫夏祖安,让身为外籍人士的祖安在没有工作准证的情况下,在新加坡当自雇人士。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外籍人士必须拥有工作准证,才能在新加坡从事准证上列明的工作。
没有工作准证而在新加坡当自雇人士的外籍人士,或是将自己的送餐员账号借给外籍人士使用者,一旦罪成,都可面对罚款高达2万元、或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外籍人士罪成后,也将永久不得在新加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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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罗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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