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修宪:允许总统“兼职”,以个人名义出任国际机构职务!
身为金融专家的尚达曼总统过去担任国务资政时,以个人名义接受了好几个国际机构的任命。当时作为部长,他只须要总理的批准即可接受任命,但成为总统后情况大不相同。
尚达曼总统(档案照)
新加坡国会因此通过修订宪法,为总统和部长以个人身份出任国际职务制定明确的法律框架。新加坡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在国会辩论法案时,答复了朝野议员的五大疑问。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在国会辩论法案时,答复了朝野议员的五大疑问。(gov.sg视频截图)
问:为什么须要现在修改宪法?
黄循财说,政府希望制定一个具原则的框架,来监管总统和部长如何在符合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以个人身份接受国际机构任命。既然已经确定了问题,就应该尽快解决。
“我们越快处理好这件事,总统就能越早在明确宪法框架下开始他的工作。拖延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问:以公职或个人名义
出任国际职务有什么不同?
目前,总统只能以官方而非个人身份担任国际职务。前总统陈庆炎2012年受委为林道诺贝尔奖得主大会基金会(Foundation Lindau Nobel Laureate Meetings)荣誉委员会成员时,使用的是总统身份。
若以总统身份出任国际职务,尚达曼的一切言论将只能代表新加坡的官方立场,这样一来就限制了新加坡影响全球对话和倡议的能力。改以个人身份的话,总统可以利用他的专业知识,为任命他的机构推进它们关注的议程。
但黄循财强调,提供“个人意见”(private view)不代表就是为了“个人利益”(private interest),他服务的仍是国家利益。
问:以个人身份参与国际职务活动,
会不会动用纳税人的钱?
总统在国际机构发表自己的个人意见,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国家利益。因此,给予总统的资源支持,与政府资助总统进行正式访问或工作访问没有不同。这包括工作人员提供的支持,为他出席的会议审查材料、提供简报等,以及为总统及他的代表团支付旅费。
不过,总统和部长不能保留国际机构提供的任何薪酬或福利。若有,总统应该拒绝接受,或将这笔钱捐给慈善。部长目前已经有这样的安排,接下来也会继续这样做。
问:为什么修宪条文的生效期
回溯至今年9月14日?
这样做是出于谨慎考虑,政府其实并不需要这样做。9月14日是尚达曼就职成为总统当天,但尚达曼目前已经根据宪法规定,获内阁支持以公职身份出任国际职务。
回溯条文生效期的做法属例外,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这损害了遵守现行法律的人的期望和利益。但针对此事,并没有任何人会因为该条文的生效期回溯而受到损害。
问:总统“兼差”会不会分心,
忽略国内事务?
总统担任国际职务对新加坡有利,也符合总统的职责。总统的一个关键角色是新加坡的首席外交官,在国际舞台上代表新加坡是总统角色的重要部分,也是他为新加坡做出贡献的方式。
因此,这并不是一个权衡国内职责和国外职责的问题,因为虽然这样做超出了总统的职责范围,却是总统职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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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魏瑜嶙、李庚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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