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洗钱案,他是第一个判监的,13个月刑期从逮捕算起!
涉及30亿元洗钱案的被告苏文强4月2日成为首名认罪的被告,被判坐牢13个月。
苏文强一共面对11项控状,包括八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指他使用从菲律宾非法线上赌博获得的50万元,购买马赛地AMG C63S汽车。(档案照片)
新加坡最大宗洗钱案的涉案金额已上升至超过30亿元,迄今有10人被控。除了苏文强,其他被告是苏海金、苏宝林、苏剑锋、张瑞金、林宝英、王水明、陈清远、王宝森和王德海。
另两名原籍中国的男子苏永灿(33岁)和王火强(29岁)也证实涉案,新加坡警方已对两人发出逮捕令,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苏文强一共面对11项控状,包括八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指他使用从菲律宾非法线上赌博获得的50万元,购买马赛地AMG C63S汽车。
他也涉嫌用约11万6817元购买17个名牌包和首饰等奢侈品,以及30瓶贵州茅台和12瓶18年麦卡伦威士忌。另外,他被指用35万9877元,支付位于植物园附近鲁易士路(Lewis Road)优质洋房的月租和定金,以及乌节三翠林公寓单位的月租。上述款项全额或部分也是苏文强通过菲律宾非法线上赌博生意所得,而这门生意的对象以中国赌客为主。
控方以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提控,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早前在马尼拉生活,于2019年为一名叫“A”的男子工作,经营远程赌博网站,并从中分得利润。
被告因妻子要让孩子在新加坡上学,在2021年举家搬迁到新加坡。他后来在2023年与一名叫“B”的男子接洽。两人都住在新加坡,一同经营远程赌博活动。
去年6月23日,被告到“B”的家见面,后者将100万元现金交给被告,当经营远程赌博活动的酬劳。被告将这笔钱放在家里的保险箱里,警方在突击被告住家时,从保险箱里找到剩余的60万1706元。
2021年,一笔近500万元款项存入被告所掌控的户头里,这笔钱是远程赌博犯罪所得。被告在2022年1月28日将里头的50万元提走,购买一辆马赛地轿车。
控方在陈词时指出,被告罪行影响新加坡成为国际金融枢纽的名誉,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2个月至15个月。
法官最后判他坐牢13个月,刑期从去年8月15日被逮捕当天算起。
根据警方文告,警方从苏文强处起获约600万元的资产,包括现金、两辆汽车、首饰、奢侈品和酒,这些资产将被充公。
文:李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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