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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扬诽谤新加坡两部长案,高庭开审赔偿金额,李显扬缺席

联合早报 新加坡鱼尾文
2024-12-17


有关李显扬在脸书贴文诽谤两名内阁部长的赔偿金额估算聆讯5月2日开审,但李显扬没有出庭。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医生以证人身份出庭,由于李显扬没派代表律师进行盘问,两人的供证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他们交由法庭裁决具体赔偿金额。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5月2日乘车离开高等法院大厦。(何家俊摄)


高庭5月2日开审这起诽谤案的赔偿金额时,诉方也向法庭提呈了书面陈词与证人宣誓书。吴亦涵法官问了代表诉方的文达星高级律师几个关于判例和索偿立场的问题后就休庭,原订两天的聆讯仅20分钟就结束。


文达星在休庭后告诉媒体,诉方没有表明要索讨的具体赔偿金额,而是交由法庭定夺,法官将择日做出裁决。诽谤赔偿金额通常包括一般损害赔偿(general damages)和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


两名部长以证人身份,出席李显扬发文诽谤的赔偿金估算聆讯;由于李显扬没派代表律师进行盘问,两部长的供证已结束。图为外交部长维文医生开车离开高等法院大厦。(何家俊摄)


诉方:李显扬行为加重伤害

法庭应谕令支付加重赔偿


文达星在诉方的书面陈词中指出,法庭在定夺赔偿金额时,须把李显扬的其他行为,如不愿道歉考虑在内。他说,李显扬不仅不肯应两名部长的要求做出道歉和删除脸书贴文,“他还发起公开宣传博取新加坡人的同情与支持、指责起诉人对他做出虚假指控和要求他做虚假的道歉”。


此外,李显扬发出诽谤贴文后,持续发文邀读者关注贴文和这起诽谤官司。文达星说:“答辩人有权出庭为自己辩护和回应诉方的指控,但他选择不这么做,而是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吸引人们关注他脸书贴文中的诽谤言论。”


诉方认为,李显扬这些行为加重了诽谤言论对起诉人的伤害,法庭应谕令他支付加重赔偿。


诉方在陈词中,将此案同博客梁实轩诽谤李显龙总理的案件相比。李显扬与梁实轩一样,都在发表诽谤贴文后拒绝道歉,不过文达星指出,两案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包括梁实轩的诽谤贴文只发表了三天,李显扬的诽谤言论则在脸书上留了超过三个半月。梁实轩在2021年被判赔偿13万3000元给李显龙总理。


尚穆根和维文在去年8月入禀高等法院,起诉建国总理李光耀的次子李显扬诽谤。由于李显扬没有提呈应诉通知书,高庭11月发出缺席裁决,批准两部长申请的禁制令,谕令李显扬不准发表对两部长的不实指控并且做出赔偿。这些不实指控包括,指称两部长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给他们特别待遇,在装修莱道路黑白洋房时不必寻求批准就违法砍伐树木,以及不必支付装修费。


李显扬没派律师出庭

两部长供证不到五分钟


高庭5月2日就赔偿金额开审时,维文和尚穆根先后抵达高等法院大厦,准备就李显扬的诽谤言论对他们造成的声誉损害进行供证。不过,两人轮流进入证人栏,确认所提呈的宣誓书内容属实后,供证就结束了,前后不到五分钟。一般上,证人进入证人栏后会接受对方律师的盘问,但本案辩方没派出任何代表律师,人在海外的李显扬也没出庭。


文达星告诉法官,李显扬已接到通知,他知道这次聆讯的日期,也收到与聆讯有关的法庭文件,但仍没有出庭,也没有代表律师上庭。


这起官司源于李显扬去年7月23日在脸书公开发出的上述贴文。两天后,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援引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对他发出更正指示,指该贴文包含三处不实,其中两处与两部长租住莱道路黑白洋房有关。


7月27日,尚穆根和维文分别在脸书发表题为“李显扬的诽谤性言论”的贴文,要求李显扬道歉、撤回指责,以及支付2万5000元的赔偿金,并准备把赔偿金捐给慈善机构。两部长说,李显扬如果拒绝这些要求,将面对起诉。


李显扬两天后回应,指尚穆根和维文误解了他的话。他称,他从英国发出的贴文并没有断言尚穆根和维文因腐败或个人利益,而让土地管理局给予他们优待。他也称,如果尚穆根和维文确实认为他们有理,就应该在英国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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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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