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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加坡离婚理由增加一条:婚姻破裂至无法挽回
从今年7月1日起,夫妻可以“双方同意婚姻破裂至无法挽回”为由,以较和睦的方式离婚,共同承担婚姻失败的责任。
(示意图 / 王彦燕摄)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5月13日发文告说,配合2022年1月在国会通过的妇女宪章(修正)法案,民事离婚程序将从7月起做出两项调整。其中一项是在现有五项离婚理由之外,添加上述第六项理由。
以“双方同意婚姻破裂至无法挽回”为由离婚的夫妻,必须向法庭证明已无法挽回婚姻、他们为挽救婚姻所做的努力,以及双方对抚养孩子和婚姻资产事项将做的安排考量。
当局曾指出,增添这个选项是让离婚夫妻共同承担婚姻破裂的责任,而不是将责任完全归咎一方,减少离婚过程的矛盾与冲突。修法不会让离婚更加容易便捷。
现有的五项离婚理由不变,即通奸、行为不合理、一方遭遗弃、双方分居至少三年且同意离婚,以及双方分居至少四年。现行保障措施也依然适用,包括须结婚至少三年才能申请离婚。
此外,共同育儿辅导计划从7月起,也将扩大至那些将以简化程序(Simplified Track)办离婚的夫妻。夫妻若有未满21岁的孩子,也必须接受共同育儿辅导计划,才能申请离婚。
他们将由辅导员引导,协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定,包括离婚后的育儿安排,目的是以孩子的利益为重。目前,只有那些通过“普通程序”,也就是对离婚有异议的夫妻须参与计划。
文:胡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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