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洗钱案唯一女被告1.5亿资产充公!求情:女儿受影响停学
30亿元洗钱案被告林宝英认罪后被判入狱15个月,约九成被起获的资产被充公。她是本案第八名被治罪的被告,也是目前刑期最长的三名被告之一。
中国籍的被告林宝英(44岁)共面对10项控状,包括四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两项使用伪造文件,以及三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林宝英5月30日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林宝英被起获的资产总值约1亿7050万元,包括现金、汽车、房地产和加密货币等,其中约九成在下判后被充公。加上其他七名被告被充公的资产,本案目前已有超过7亿元资产被充公。
户头巨款或来自经营非法网上赌博
案情显示,2020年8月24日至10月23日期间,林宝英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头存入数笔共1亿2246万6100港元(约2115万9386新元)的款项。这些款项来自一家名为Leosen Trade Limited的香港公司。
除上述款项外,林宝英的大华继显户头在2020年8月11日也接收到一笔来自香港公司Beiyin Limited的750万港元(约129万5831新元)。
林宝英称,这些款项都是用来在新加坡购买房地产或投资的资金。当时,林宝英持就业准证,没有任何经证实的合法收入来源。
当银行和股票行要求她解释资金的来源时,林宝英指示她的助理“小刘”取得两份出售澳门房地产的合约后,将文件提交给银行和股票行。
实际上,这两份合约是伪造的,林宝英并不是合约内所称的房产持有人,也并不认识所谓的“买家”。
林宝英在调查中承认,这些资金可能都来自于她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在国外参与经营非法网上赌博活动所得。因此,控方有合理理由怀疑这些钱,至少部分是间接犯罪所得。
控方指出,林宝英通过助理获取伪造文件,以复杂手段把赃款带入新加坡,以逃避被金融机构的检查,罪行难以被发现。为维护新加坡作为金融枢纽的声誉,刑罚必须起阻吓作用,因此建议法官判她坐牢15个月至17个月。
被告是单亲妈妈
女儿受案件影响停学
被告代表律师Ascendant Legal的周继仁求情时说,林宝英选择尽早认罪,还自愿上缴约九成被缴获的资产,显示她有悔意。林宝英是单亲妈妈,育有两名孩子,女儿还因为受到母亲案子的影响而停止上学,恳请法官判她坐牢不超过13个月。
林宝英和涉案的其他九人于2023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规模逮捕行动中落网,5月16日被控上法庭,10人在被控后都不得保释,目前共有八名被告被治罪。
林宝英和另一名被告张瑞金(45岁)是同居情侣关系,两人与5月23日被判刑的陈清远(34岁)刑期相同,皆是15个月,他们是目前刑期最长的被告。
除了被判坐牢13个月的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已服刑完毕,并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并被禁止入境,其余八人还押至今已有约九个半月。这意味着,若林宝英、张瑞金和陈清远在狱中表现良好,刑期缩短三分之一的话,将可能提前在6月中左右获释。
其他被告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14个月,王水明(43岁)则被判入狱13个月又六周。苏剑锋(36岁)和王德海(35岁)的案件分别展期至6月6日和7日让他们认罪。
相关阅读:
文:姚可嘉
我们入驻小红书啦!
请关注《联合早报》官方账号
带给你新加坡最“红”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