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洗钱案:警继续追查17名相关人士
新加坡最大宗洗钱案最后一名被告苏剑锋的案件6月10日下判。警方继续追查17名关联人士,以及其他涉案者。
新加坡警方2023年8月侦破新加坡最大宗的洗钱案,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共九男一女被控。第9名认罪被告王德海6月7日被判坐牢16个月,是被制裁的人当中刑期最长的。最后一名被告苏剑锋周四(6日)认罪,案件将在明日下判。
警方此前透露,被扣押或发出禁止处置令(prohibition of disposal orders)的资产在10名被告以及其他涉案人名下。
《海峡星期天刊》报道,当局现将注意力转向逃离新加坡的17涉案人等,以及包括新加坡人在内等参与促成洗钱案的人。警察部队在打击跨国犯罪时积极与外国执法机构合作,这17人当中也有两人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他们是苏永灿(33岁)与王火强(29岁)。两人也是被告王德海的姐夫和堂兄弟。
警方指,商业事务局(CAD)的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STRO)与外国同行共享信息,警方也会调查那些帮助10名外国人及其同伙注册空壳公司的个人,以及那些与定罪被告合谋对资产来源造假的人。其他未能报告可疑交易的个人,包括房地产公司员工,也将接受调查。
自2023年8月,警方已向近60名房产经纪问话,他们涉嫌参与与本案有关的207处房产的销售或租赁。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局(MAS)将审查与10名被告及其同伙的存款有关的金融机构。
金融管理局发言人说,监管机构正对与该案扯上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详细的监督审查和检查”。
助被告提交伪造银行账单
花旗银行前客户经理被捕
警方调查发现,花旗银行一名前客户经理王启明曾帮助被告苏宝林进行加密货币交易及在2020年12月将超过65万7000元转入他的渣打银行账户。王启明也与另一被告王水明有联系。他在2021年是王水明在花旗银行的客户经理。2021年8月,王启明被指帮助王水明向花旗银行提交了一份伪造的中国招商银行账单,用以说明财产来源。
调查发现王水明其实没有招商银行账户。王启明在2021年10月被警方调查,随后被捕。他在11月16日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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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严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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