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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0亿洗钱案】再三名被告刑满驱逐出境,并禁止再入境
30亿洗钱案再有三名被告服刑完毕,被驱逐出境并禁止入境新加坡,这三人是张瑞金、陈清远和林宝英。
30亿洗钱案再有三名被告服刑完毕,被驱逐出境并禁止入境新加坡,分别是张瑞金(左起)、陈清远和林宝英。(档案照片)
这起在去年8月侦破的洗钱案,涉及款项30亿元,被捕的10人被控后都不得保释,还有两人被通缉,新加坡警察部队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移民与关卡局6月16日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被判入狱15个月的张瑞金(45岁)、陈清远(34岁)和林宝英(44岁),已在6月15日被驱逐至柬埔寨。
这三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加上早前罪成被判入狱的苏文强(32岁)、王宝森(32岁)、苏宝林(42岁)、苏海金(41岁)和王水明(43岁),纷纷刑满被遣返并禁止入境后,全案已经有八人服完刑期。
余下两人是王德海(35岁)和苏剑锋(36岁),他们分别被判坐牢16个月和17个月。苏剑锋是此案被治罪的最后一人,也是刑期最长的被告。
警方6月10日发文告说,从10名被告处起获和对他们发出禁止处置令的资产超过10亿元,其中约9亿4400万元资产被法院下令充公。
警方扣押或发出禁止处置令的资产超过30亿元,这些资产不只来自被控上法庭的10名被告,还属于因涉案正受到调查的17人。
文:郑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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