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金元宝骗案!三名中国男子在新加坡称挖到金元宝带不出国……
沉寂了多年的金元宝骗案又来了!三名中国籍男子涉嫌以这种谎言和布局——声称在新加坡挖到金元宝却带不出国,要找人代为保管,卷走受害者4000元的“抵押金”。
警方逮捕涉案的三名男子后,起获了80多个迷你金元宝、六个迷你金佛像和一张写有中文字的纸张。(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供)
新加坡警察部队6月21日发文告说,警方于19日下午约3时15分接到报案,指一名女子被骗走4000元。初步调查显示,女子于当天下午约1时在丹戎巴葛道拉实街(Tras Street)与两名男子碰面,对方之后声称在新加坡某处挖到金元宝。
两名男子话锋一转,称想把金元宝带回中国,但不清楚法律程序,因此请求女子代为保管,同时支付现金当作抵押。他们还展示了一份中文撰写的老旧“遗嘱”,以及一小块金元宝。
到当铺验金取得女子信任
三人之后来到余东旋街的金铺,验明金元宝的真伪。结果显示,手上的那块元宝是真品。两名男子随后收回该元宝,再把其他数个金元宝转交给女子并让她付款。
当女子再到同个金铺查验其余的金元宝时,赫然发现都是假货。然而,两名男子早已离去,女子于是当即报警。
经过调查,中央警署的查案人员锁定两名男子的身份,20日在阿里哇街(Aliwal Street)逮捕了他们。警方循线逮捕另一名同伙,并起获了80多个迷你金元宝和六个迷你金佛像。
警方起获的迷你金佛像。(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供)
三名男子分别面对一项欺诈罪
根据法庭控状,三名中国籍被告温彦春(51岁)、朱晓远(51岁)和康守明(62岁),于22日被控上法庭,分别面对一项欺诈罪名。
控状指康守明在18日打电话约女受害者出门。隔日,再由另两名被告与受害者碰面,之后涉嫌串谋欺骗她,以为30块金元宝是真品,并支付4000元。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诈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的监禁和罚款。三名被告目前都还押在中央警署,案展28日过堂。
多年来多起相似案件
新加坡多年前也曾发生假金元宝骗局,行骗剧本雷同,骗徒一般攀关系说自己同姓或同乡,假称“挖到宝”却带不出国,一步步劝说受害者低价买下。
2019年12月,83岁商人坠入圈套,以12万元买下一个装着159个金元宝和六尊金佛像的瓮。
2014年11月,三名中国籍男子试图欺骗新加坡殡葬业者郑海船,甚至当面锯开一个金元宝给郑海船检验,但没有得逞。郑海船报警提供线索,警员埋伏后逮捕三人,各被判坐牢20个月。2013年和2011年也有发生类似骗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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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郑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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