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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籍老板雇三中国籍员工,在新加坡骗了700多人投资670万元!

联合早报 新加坡鱼尾文
2024-12-17


一名荷兰籍男子在新加坡设投资公司进行“庞氏骗局”,谎称与中国加密货币挖矿公司合作,拥有大量挖矿机,招募三人串谋欺骗超过700人总共670万元。在其中一名同伙入狱后,主谋也锒铛入狱。


从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这个团伙共在新加坡欺骗了超过700名投资者,金额达670万元。被告未作出任何赔偿。(示意图/王彦燕摄)


这名主谋是来自荷兰的杨斌(61岁),犯案时是A&A Blockchai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简称A&A)的主席。他面对欺诈和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等19项罪名,8月26日在国家法院对其中八项认罪,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六年,罚款1万6000元。


谎称提供加密货币挖矿投资计划 

实为庞氏骗局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1年4月设立A&A,以提供加密货币挖矿的投资计划。A&A谎称与中国云南一家加密货币挖矿公司合作,拥有后者30万台挖矿机器的七成所有权;挖矿机可挖掘比特币(Bitcoin)和以太币(Ethereum)等加密货币。A&A向投资者承诺,每天可赚取0.5%的投资利润。


事实上,A&A没有与这家中国公司合作,也没拥有挖矿机,这其实是一个“庞氏骗局”;A&A利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来支付“利润”给旧投资者。


根据法庭文件,杨斌招募了三名中国籍男子参与骗局,即陆煌斌(60岁),王兴鸿(40岁)和陈伟(43岁)。三人分别担任A&A的总裁、技术总监,以及董事兼杨斌的私人助理。


杨斌指示王兴鸿创建一个挖矿应用程序,让投资者“监督”投资状况;其实,有关数据都是伪造的。


杨斌也指示陆煌斌推广此计划,指示陈伟向投资者收取投资金,之后他将这些钱用于个人花销。


从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这个团伙共在新加坡欺骗了超过700名投资者,金额达670万元。被告未作出任何赔偿。


庭上透露,除了与这三名同伙串谋欺骗,杨斌也因未持有效工作准证在新加坡工作,面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他因为聘请未持有效工作准证的陆煌斌,也因此触法。


团伙中的王兴鸿早前已认罪,判监五年。陆煌斌和陈伟的案件目前还在审理。


杨斌的律师在庭上求情时说,他的当事人虽是主谋,但他是初犯且积极配合当局调查。此外,杨斌称只从中获利约6万元,王兴鸿则获取约13万元,是杨斌的两倍,因此恳请法官轻判。(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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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姚进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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