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溧水】招生登记告家长书
金陵中学溧水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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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登记
告家长书
一、基本条件
适龄少年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三者一致。
招生过程中需审核的材料: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二、施教区划分
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开发区行政区域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等九个社区。
三、特殊情况说明
1.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若户籍与房产不属于同一施教区,则分配至房产所在施教区的学校入学。
2.只有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常住户籍,落户满一年但无房产的学生,由教育局在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3.被拆迁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点施教区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但必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
4.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范围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无以上城区户籍的学生,若施教区学校学位有空余,可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初中入学,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4年初一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范围内,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6.随迁子女入学,参照《南京市溧水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办法》(溧教〔2018〕54号)执行。
四、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落入和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五、招生政策及相关要求
详见微信公众号“溧水发布”、“溧水教育发布”——“南京市溧水区 2024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六、网上信息登记方式
6月15日~7月5日,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方式一:通过“苏服办”APP 报名。
步骤:手机下载“苏服办”app——登录苏服办,点击界面下方“服务”——在“服务大厅”按主题中点击“教育考试”——下拉右方菜单,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在“选择设区市”栏中选择“南京”——选择对应学段招生“幼升小”或“小升初”——点击“溧水区”,根据步骤完成报名流程。
方式二:通过“微信”报名。
步骤:微信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再根据步骤完成报名流程。
方式三:通过浏览器网页报名。
步骤:登录浏览器页面输入网址https://enroll.njlsedu.cn:8443/pc_secureproxy/regist_resource/pc/login.html,根据步骤完成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