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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局、陷阱与我们的未来

2017-10-02 秦朔 法之家王荣利

败局、陷阱与我们的未来


秦朔



 

几年前,我的朋友吴晓波写过一本畅销财经著作《大败局》,从经营管理角度总结那些失败企业的教训。王荣利律师最近完成的这本《总裁的陷阱》,则是从法律角度探讨企业家个人失败的原因,并提出防范的建议。虽然从写作上看,这本书无法达到《大败局》的水准,但其提出的命题和《大败局》是一样重要的。尤其是书中大量援引和分析的、那些陷入牢狱之灾甚至杀身之祸的商界人士的案例,读起来比《大败局》还要残酷,残酷得有点难以卒读。

读这样一本书,我的内心是十分沉重的。由于工作关系,我和书中写到的许多商界人士都有交往,例如牟其中、杨斌、胡志标、张海、赵新先等等(牟其中和胡志标在狱中还辗转给过我书信或捎过信息)。几年前,我在自己的一本书里这样评价,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的知名企业家,若以败局论,最惨者当为如下三人:在国企是褚时健(59岁进监狱),在私企是牟其中(58岁进监狱),在乡镇企业是禹作敏(63岁进监狱)。本以为,有这么多前车之鉴,中国企业家的“牢狱命”应该可以终结了。没想到,几年下来,唐万新、郑俊怀、黄宏生、陈久霖、王雪冰、朱小华、顾雏军……一个个又锒铛入狱。

企业如同大厦,其倒塌固然令人叹息,但留给人的多是思想的启迪。而这些活生生的个体命运的重大变化,触动的更是人的心灵。

就拿黄宏生来说,我到现在都认为,他是中国电子工业发展中一位难得的工业家、实业家,敬业、节俭、精于计算;他的资本积累,相对于很多富豪来说,也干净得多,基本上是依靠生产销售一台台被消费者认可的电视机换来的。如果不是在香港而是在内地,也许到现在他还安然无恙。

黄宏生的命运是被这样一个过程改变的:为了在香港顺利上市,公司做了账目处理,被香港联交所调查发现后,黄宏生补交了几千万元;但由于心里不平衡,感到吃亏(持有一半股权却为整个公司“埋单”),就采取“虚构业务”的方式,从公司“捞回”了那几千万。公司内部举报引起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后,他又参与制造伪证(一份顾问合同),孰料廉署竟然验出写有合同的纸的生产日期,而他提供的合同上签的日期要早过生产日期一年,断无可能!

一个1982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专业、在班上任团支书、毕业论文做的就是“黑白电视机设计”、创业后历经坎坷百折不挠终成大器的企业家,一个不缺乏财富的富豪,就这样要开始6年牢狱生涯,怎不让人不胜唏嘘!香港法官在判案时表示:“这次是商业罪案中最严重的一类,被告身为上市公司高层,违反诚信,出卖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令人伤感。尤其是首被告黄宏生,以奋斗精神创办国内数一数二的电视生产企业,同时亦考虑到不少重要人物及政要为他们求情,深受感动,但由于案情严重,必须判阻吓性刑罚,以起警惕作用。”黄宏生没有倒在战火纷飞的商场,而倒在了法本无情的香港。

对黄宏生案,内地不少企业家颇多议论。的确,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法治不健全,生存环境畸形,导致许多内地企业“行为变形”。在企业财产权缺乏保障,外部干预、乱吹哨和黑哨盛行、游戏规则也不平等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为了争取生存权利和发展空间,快速完成原始积累,不得不“打擦边球”,无奈之下失去了“童贞”。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今天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已大大加强,如果还想浑水摸鱼,已很难行得通。借用泰戈尔的话,“有人把刀剑当成他的武器,当他胜利时他已经失败了。”对于那些与法律不相容的“武器”,越早丢弃越好!

黄宏生很喜欢一句格言,“胜利往往在坚持一下的努力中”。面对今天他的命运,我想到了另一句话,“失败往往在随便一下的念头里”。黄宏生也很欣赏苏格拉底的格言:“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快乐的猪,一种是痛苦的人。”他多次说自己要“做一个痛苦的人,先痛苦后快乐”。而我想说的是,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法律保障的人,一种是法律惩罚的人。只有真正明白这一点,人生的安全边界才是确定的。

站在宏观的角度看,任何经济要长治久安,都要依赖优良的社会资本(信用、法治、规则、规范)。如果说,中国第一波的经济发展主要是物质资本的累积,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少企业的社会资本乏善可陈;那么,我希望在新一波的、建立在良好的社会资本之上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它们能够改弦更张,超越自我,修复童贞,回归本分。企业家都是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人,会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但是,他们不应该、也付不起——自由的代价,生命的代价,安全的代价。

以上所谈,是由最近的黄宏生案生出的一些感想,只是一个方面的启示。《总裁的陷阱》中归纳了“律师给中国企业家的18个提示”,涵盖了企业经营行为的方方面面,值得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们参考借鉴。当然,其中诸如“黑社会团伙”、“害命谋财”、“官商勾结”那一类,与企业家行为是完全沾不上边的。

以法的精神规范自己,以信仰的力量平衡自己,祝愿中国的商业人士和企业家们,彻底走出陷阱,踏上升华之路。


 

(作者秦朔为《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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