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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门安装摄像头 我的隐私怎么办?——给隐私权加“典”保护
如今,大家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不少家庭选择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摄像头、电子猫眼或使用可视门铃进行监控,监控技术的使用让自己更加安全。但是,如果摄像范围覆盖到邻居的生活,是否会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本期法行槐荫,通过槐荫法院李明亮法官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问题。
案情回顾
案件审理
给隐私权加“典”保护
法官提醒
《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将隐私权规定为一项具体人格权,并明确了隐私的具体内容,体现了《民法典》对人格权的尊重与保护,彰显了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生活中侵害隐私权的形式多样,《民法典》也对侵害隐私权的典型形态予以了具体规定。就法律保护的权益序位而言,更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优先保护。公民在选择安装摄像头或者带有摄录功能的智能化家居的同时,为避免侵权案件发生,应该树立正当、规范使用的意识,不侵犯他人权益,共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