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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工作新闻通气会在福州举行

福建商务 2023-11-16



10月14日,福建省商务厅在福州举行福建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工作新闻通气会。省商务厅刘德培副厅长向媒体通报了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及整合优化工作情况。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港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泉州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福建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外向型经济持续发展。2019年,全省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值1019.2亿元,同比增长15.8%,高于全省外贸进出口增幅8个百分点,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7.7%。实际利用外资总额9.77亿元,同比增长301%。




率先拓展新业态。融资租赁、研发设计、整车进口、封装检测、高端维修、保税展示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业率先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泉州综合保税区2019年航空维修业进出口总额达47亿元,同比增长26.3%。厦门象屿保税区积极拓展飞机租赁业务,截至2020年9月,累计引进飞机130架,飞机发动机1台,租赁资产达82亿美元。




积极开拓物流新通道。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大力推动中欧(厦门)班列国际物流新通道,目前海铁联运全部覆盖欧洲、中亚、俄罗斯3条国际货运干线,打通厦门欧洲双向通道。2019年全年累计发运234列,累计货值50.49亿元。



不断创新优化监管模式。我省有6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海关部门率先落实监管制度创新举措,在对标国际新规则服务开放新业态、防控监管新风险等方面开展改革创新试点。区内进出口货物申报时间从4小时缩减至5-10分钟,跨境电商合格商品6秒内快速验放,企业账册备案、税款补缴等业务实现“秒办”。


福建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整合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类型。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同时推出21条创新举措,促进综合保税区培育综合竞争新优势,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目前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最高形态。


刘德培副厅长介绍,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文件,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福州、厦门海关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在各地各部门认真筹备的基础上,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将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港区、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以上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标志着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会同福州、厦门海关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综合保税区建设指导,着力把我省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五大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快规划建设,高标准通过验收。积极指导推进已获批整合优化的福州、厦门4个综合保税区按照海关总署要求加快规划建设,完善监管设施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通过验收。




加快政策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继续推进落实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各项政策,支持鼓励区内企业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进一步促进内销便利化,统筹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进综合保税区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加强招商引资,培育壮大新业态。继续推进综合保税区在发展加工制造、仓储物流等传统业态的同时,加强引进研发、检测、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项目,逐步将综合保税区以货物贸易为主拓展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促进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文化创意、医疗健康等新业态发展。



加强制度创新,促进自贸试验区发展。推动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制度集成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同时,支持其他综合保税区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进一步优化布局,服务两大协同发展区。根据相关地市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支持在福州空港、漳州古雷港等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高标准建设要求,新增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更好地服务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外向型经济发展。



延伸阅读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是我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第一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福建是全国较早创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省份之一。早在1992年,国务院就先后批准设立厦门象屿保税区、福州保税区。我省还陆续设立了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港区、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泉州综合保税区,目前全省共有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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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詹远辉

审校 | 徐  潇

供稿 | 开发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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