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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牵头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助推全省数字乡村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日前,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了《县域数字乡村指数(2020)研究报告》。报告评估样本为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并剔除城镇化水平高的县域样本。报告显示,福建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水平(69.1)排名全国第3位,高于全国县域数字乡村平均发展水平(55.7);福建24.7%的参评县进入数字乡村发展高水平阶段,共有14个县进入数字乡村百强县名单,占全省参评县的19%,占比排名全国第2位。
2020年县域数字乡村四大分指数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占比27%)、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占比40%)、乡村治理数字化指数(占比14%)和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占比19%)。
评估指标包括零售、餐饮等商业地标数字化程度。
福建省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90.8,排名全国第4位;84.9%的参评县处于高水平阶段,排名全国第3位。
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
评估指标包括农村电商与物流发展水平。
福建省乡村经济数字化发展水平63.0,排名全国第3位;24.7%的参评县处于高水平阶段,排名全国第3位。
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
评估指标包括农村线上消费水平。
福建省乡村生活数字化发展水平67.2,排名全国第3位;28.8%的参评县处于高水平阶段,排名全国第2位。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推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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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郑姬雅
审校 | 徐 潇
供稿 | 市场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