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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石狮市出台电商人才支持、品牌培育针对性政策

福建商务 2023-11-16


石狮市持续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围绕人才、品牌两大电商发展关键要素,于2022年连续出台两份电商政策,对电商人才和品牌电商发展予以针对性扶持。4月28日印发《石狮市电子商务行业人才评定与积分管理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出台电子商务行业人才评价标准,为石狮电商人才解决子女入学、购房、创业等问题;5月23日印发《石狮市支持品牌电商发展若干措施》,大力支持电商企业品牌发展,现将两份政策的主要内容及政策原文分享如下,供全省电商领域参考


关于《石狮市电子商务行业人才评定与积分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为加快集聚电商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石狮市印发《石狮市电子商务行业人才评定与积分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启动电子商务行业人才评定与积分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电子商务行业人才评价标准,通过“基础指标+企业技能自主评价+专家专业评价”,以积分量化形式评价电商人才,形成电子商务行业人才评价“石狮样本”。



电商行业人才积分是石狮市电商行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入学、进修培训奖励、创业扶持等人才优惠政策的依据。在安居保障上,石狮电商行业人才可申请参加积分入住、积分入学、积分培训、积分创业等积分服务项目。其中,石狮市将给予符合条件的电商行业人才最高12万元购房补助,电商创业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扶持。在石狮从事与电子商务相关岗位满1年的人员或创业人员均可申请,电子商务行业人才积分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电商行业人才按照岗位和职业特点分为电商运营人才(网店电商运营人才和直播运营人才)、电商直播人才(网红主播人才)和跨境电商人才。《规定》在积分量化上,淡化学历、工作年限等基础指标权重,提高了专业技能权重,专业技能权重占比超过50%;突出贡献度,采用淘宝、京东、抖音、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共性评价指标,如电商运营人才突出店铺销售额、投入产出等指标,网红主播人才重点评价带货时长、市场口碑等,跨境电商人才重点评价成交转化率指标。


《规定》同时给予电商企业评价“话语权”,专业技能指标企业可按照人才重要性自主将贡献度分配给人才,贡献突出的电商企业可直接举荐人才免于参与积分排名,享受福利待遇。对引进的急需紧缺电商人才评审专业技能水平后,可直接认定为石狮市电子商务行业领军人才,享受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同等福利待遇。凡是有继续做出贡献的人才皆可通过持续多做贡献在下一年度进行积分,轮候享受相关人才待遇或申请更高层次福利待遇。



关于《石狮市支持品牌电商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问答


内容解读

Q

1、今年电商品牌的制定政策主要目的以及从几个维度进行扶持?

政策的制定主要目的是引导全市电子商务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份政策主要从品牌建设、收购、营销、平台、供应链、生态圈等八个方面进行扶持,最高可获得400万元的资金补贴。

Q

2、在品牌注册以及推广方面是否有补贴?

有的,这属于支持品牌建设项目,对于石狮市的电商企业拥有自主创立的品牌,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该品牌的注册费用、品牌包装、平台广告费用等均能按照投入的1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Q

3、假设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并在石狮设立运营总部,是否属于政策扶持范围?

有的,这属于支持企业品牌收购的政策。可根据该品牌收购的金额进行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Q

4、支持品牌营销有几方面可获得补助?

假如企业有聘请正能量的明星代言人、与知名IP联名、或举办走秀品牌营销活动均可获得补助。明星代言人、IP联名按照授权费用2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办秀活动可获得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补助!

Q

5、如何支持各大平台赋能石狮市产业带?

电商平台直接或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在石狮成立商学院等机构,给予30%补贴,最高不超30万元;电商平台与石狮联名举办新国潮设计大赛,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Q

6、对做品牌供应链的企业有支持吗?

一类是自主品牌企业入驻电商平台,纳入限上商业企业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二类是本地品质鞋服供应链工厂为品牌电商企业供货,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年度新增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这两类的企业,每家都可获得5万元补贴。

Q

7、是否支持品牌生态圈的建设?

假如有运营主体在石狮创建新国潮等品牌电商文创园、直播产业园,建设特色主题品牌电商园区,可进行考核,对符合考核要求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Q

8、支持行业协会发挥引领作用流程及奖励?

支持行业协会联合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评选活动,开展应用宣传、培训交流、主题沙龙、整合IP资源等工作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给予最高奖励20万元。

Q

9、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流程及奖励?

以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形式,提供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全流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跨境电商品牌培育、跨境电商品牌孵化成长服务、跨境电商品牌管理指导服务、品牌出海数字营销服务、跨境电商品牌数据监测系统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根据培育对象的跨境电商年销售额、跨境电商品牌培育数量、头部卖家数量等指标实施年度综合评价,给予每年最高奖励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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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郑姬雅

审校 | 徐  潇

供稿 | 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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