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改改那些有毒的“女性安全手册”了
念念不忘,必有回声。
写在前面:本文专为性别暴力受害女性所写,但不排斥其ta性别的受害者。
在今年的MeToo运动中,大量性侵/骚扰事件被公开,滴滴司机杀人事件又使女性公共安全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听说很多女生现在为了“自保”,将自己的头像改成了这样:
还有这样:
似乎……伪装成男生会更安全?
这种想法从何而来?
针对女性的暴力泛滥,各种讨论的声音不绝于耳。但另一方面,不给责任方施压,反倒一味劝(潜在)受害者自保的“女性安全手册”也比比皆是,且被不少人视作“干货”,热心转发给亲朋好友。
我大致看了一下,这些安全建议,大多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比如不切实际的防身术,提醒女孩子“别穿得太暴露”、“不要一个人走夜路”等等。
随着对相关议题的讨论逐渐深入,我以为这些空谈自保、谴责受害者的言论,早应该被彻底遗弃。可其实不然,它们被看似理性客观的话术包装后,又被再次贩卖给女性。今天就结合现在还广泛流传的一些“安全手册”来说一说,怎么识破它们的虚伪包装。
防身远远不是万能
每当女性遇害案引爆网络时,总会出现各种防身工具/防身术的广告文。消费主义看准了人们的恐惧心理想要收割一波女韭菜,可它们真的没那么有效。
淘宝买家评论,大多没有使用经历,只是看着“很厉害”就给了好评
根据真人测评显示:
诸如甩棍、尖刺这类致伤率高的工具,自身力量不够的话,很容易被施暴者夺去,造成更大的威胁;
防狼喷雾等喷时一定要看准风向才能不被误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防身术什么的,手无缚鸡之力(往往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性也不好)的人就不要心存幻想了,你以为会有这种效果:
实际上可能大都是这样……
2016年北京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录像
有网友如此写道:
我买了防狼喷雾和电击用的手电筒,也特地去学了防身术。然而这不但没有增加我的安全感,反而让我知道在面对高大凶恶的坏人时,我真的是战斗不过的。从那以后我开始思考公共空间里女性的安全问题。
02
伪装改变不了不安全的环境
诚如开头,将各种软件的头像换成男性,家中晾挂男生衣服,快递收件人写男性名称……很多看似机智的文章里如此建议焦虑中的女性。这种方法的本质是用暴力震慑暴力,并且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让女性不断内化“男性即安全”的刻板印象。
可我们无从验证它的有效性。经常送货上门的快递员每次都只看见你一个女生在家,收件名改成陈啸天就会更安全?阳台晾一件男士T恤就能吓走偷窥者?
我们都希望有一个令人放心独居的环境,可也都知道,监控的盲区、惩罚的疏漏……这些难以在短期内解决。所以在倡导完善机制的同时,为自己创造支持性的环境也非常必要。
上世纪70年代末,一群美国女同性恋者发起了一项争议极大的运动,她们号召所有女性把男人“从自己的床上和思想中”驱赶出去,她们的一本宣传册中写到:“所有的女权主义者可以而且应当是女同性恋。”
这里所说的女同性恋并不完全是一个性倾向的问题,更是想要认同女权主义、终结男权霸权的政治上的选择,因此又被称为政治女同性恋者。
"All women are lesbians."(“所有女人都是女同性恋”)这并不是一个戏谑的说法,它来自一场真实的社会运动。
这场运动的诉求看似激进,但其中强调的“姐妹情谊”,仍是女权主义者积极倡导的。性别暴力是许多和男人共同生活的女性所长期面临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立有性别意识的社群十分重要。如果你所在的地方没有这样的社群,也可以积极地给周围的朋友们传播性别平等理念,将ta们变成可以理解、支持你的人。
03
警惕变相谴责受害者
我看到的一篇安全手册中写到:“长得漂亮绝对不是被性侵的原因,但是从自我保护的角度来讲,着装打扮尽量低调朴素确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受侵害的可能性。”
前半句还“政治正确”地表明不归罪受害者的立场,后半句就暴露了“本性”。不知作者如何得出“穿着朴素可以降低受侵害的可能性”这种结论,但也许下面的这个展览可以给ta一个有力的反驳。
2017-18年,美国和比利时相继举办了“What were you wearing”(“当时你穿的什么”)的艺术展,展出了许多女性在遭遇性侵时穿着的衣物。与刻板印象中不同,它们大都是些日常衣服:T恤、牛仔裤、运动衣、连衣裙、儿童的衣服......
大量案例和调查报告已经显示,遭遇性侵与穿着暴露无关。文章《罪犯根据什么锁定女性“猎物”?不用躲藏,自信与强大是良方》中指出,不自信、屈从、示弱性的姿态、眼神等可能才更是被罪犯关注的特质:
女性却从小就被教导“别穿着太撩人,不然就是自讨苦吃”。而真相却恰恰相反,寻找猎物的男人往往更容易锁定穿着保守的女性。
这是什么原因呢?从一个寻猎者的角度看,穿着暴露的女性通常更加自信。而自信,对于潜在强奸犯而言,正好是红色预警。
与之类似的,还有“不跟陌生男子单独进电梯”、“坚决不坐黑车”等等。
这些建议存在两个错误的基本预设:
第一,将施暴者假想成陌生人。实际上据调查显示,60%左右的性侵发生在熟人之间,而这一直是法律和公众讨论的盲区。
第二,单方面强调女性自保的责任(尽管人类女性可能已经是这个星球上最懂得自保的生物了),却忽视了女性的权利——自由穿衣的权利、夜行的权利等。
1996年,台湾妇女运动者彭婉如在夜间搭乘一辆计程车后被害。此案强烈震撼了台湾社会,引发了妇女人身安全的社会大讨论,也直接促成了争取女性夜行权的“1221‘女权火照夜路’大游行”。在空前的社会压力下,台湾立法院在1996年12月底通过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每个人都有安全行走在路上的权利,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应该首先反思哪里有问题,而不是把受害者赶回家。
04
别让反抗求救变成苛求
“你为什么不反抗?” “ 为什么不大声呼救?”
XX日报的安全手册
这类建议的撰写者,都是在正常理性状态下去思考的。换言之,ta们没代入受害者的角度去分析,比如害怕反抗会招致暴力,或者干脆就处于“冻僵”或“无法反抗”的境地。
数据显示,只有不到20%的性侵受害者能直接反抗或者逃跑,大部分人的身体处在第三种状态——“冻僵”, 即僵硬地呆在原地,一动不动。这其实是人遇到危险时的一种本能反应,和许多动物遇到攻击时用装死来保护自己是同样的原理。
另一种多发于熟人之间的情况是,不敢撕破脸,心理学上叫习惯性取悦他人。这在对女性的规训中尤其常见,不敢说“不”是许多女性的常态。
“他硬插进来,而我为此抱歉”,林奕含曾这样写到。在近年我们所见的性骚扰案中,不只一个受害者有如此的经历,即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对方。
当“No means No”成为反性侵运动的标语时,对受害者的要求列表上,终于又多了一条:勇于说“不”。
这真是个简单粗暴的方法,可受害者所处的文化环境、与施暴者的权力关系是否支持她说不呢?要求别人勇于说“不”的人,又是否在为受害者提供支持性环境上出过力呢?
勇于说“不”,是我们期望在一个更友好的环境里所有女性都将能做到的事,而不是让受害者自证清白的硬性要求。
说了这么多,女性安全手册到底应该怎么写呢?
首先,它不应该叫“女性安全手册”,因为维护安全不是女性的义务,而是社会的责任。作为公民,我们有反对暴力的权利,但也可能没有解决暴力的能力。而诸如安全、预防这类词,空泛得让人不知所云,既不能深入了解某个问题,也不知真遇到事情该怎么做。
女性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呢?先让大家了解性骚扰的定义,教人如何识别犯罪,再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应对方法,比如如何走法律程序,如何帮助受害者……每一个步骤,都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设身处地为她们着想,这样的手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而针对大部分旁观者,我们还可以加上这些原则:
不伤害受害者:包括提供信任,慎用语言不做二次伤害;
提供支持性的环境:拒绝歧视和荡妇羞辱,鼓励受害者发声,不苛求、不质疑受害者;
努力创造更安全、平等、包容的环境:倡导法律与制度的修订,推广平等多元理念的性别教育/性教育,监督司法机关有效惩罚犯罪者。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性别平等添砖加瓦,当大部分人的意识改变时,社会才能发生改变。
韩剧《敏感一点也无妨》中提到了ME TOO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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