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十岁男童游乐场割喉致死案》--台湾那些令人匪夷所思胆颤心惊的刑事案件

2017-10-10 女王耳環 尸人

  这个案件是现在台湾最热门也最让人气愤的案件。

  2012年12月1日,这天,是礼拜六,原应是孩童们最期待最开心的假日,却成为方姓男童的断魂日。

  方童父母离异,他和爸爸同住。妈妈每逢假日前夕会去载他回妈妈家共度假日。但周五晚上下雨,方母心想下雨骑车载小孩不方便,隔天周六再去载他好了。

  原本该去妈妈家的方童,周六早上八点多,趁父亲外出工作,独自一人到家附近的汤姆熊游乐场玩电动。到了游乐场的方童,巧遇李姓同学。而凶嫌曾文钦,在早上八点二十七分,也进入游乐场打电动观察。

  监视器画面显示,早上九点十六分,曾嫌先到厕所停留约廿秒,随即出来向正在打电动的李姓男童搭讪,说「我们到那边玩好玩的!」李童感到恶心,遂不理会,他转向搭讪站在李童旁边的方小弟,以要给予游戏点数,要求跟方童一起玩店童。九点十八分带方小弟进入厕所,九点廿分,曾文钦单独出来,骑车逃逸。

  九点三十分,游乐场清洁妇要进入男厕打扫,当她打开最后一间隔间厕所的门后,扑鼻而来是刺鼻的血腥味,映入眼帘的则是仰躺在血泊中的小男孩。

  游乐场急忙报警,警方根据案发现场初步评估,发现方童共有3处刀伤,右边锁骨下有1处深达10公分刀伤,另2刀割喉咙,气管及颈动脉都被割断,当场死亡。且方童双眼圆睁,死不瞑目。分析凶手右手持刀架住方童脖子,因男童反抗欲喊叫,故凶手手摀住方童嘴巴割喉行凶。

  小小的厕所内,墙壁是喷溅的血迹,地上满满的都是血。我看过苹果日报的照片,墙壁上的血迹刚好就是小男孩站着时的脖子高度,真的看得出来是颈动脉直接割断,站着喷出来的血。

  调阅监视器,发现曾嫌带着方童进入厕所,然后只有曾嫌一人单独出来。于是警方根据曾嫌机车车号,查到曾嫌的租屋处,但他并不在屋内,且在屋内找到一双沾血鞋子,警方得知曾嫌喜欢出入网咖,傍晚6时20分在距离他租屋处500公尺一钓虾场前发现其机车,在5楼网咖包厢内逮捕正在呼呼大睡的曾文钦。

  曾嫌被逮捕后,丝毫不见任何悔意。针对犯案动机,他不向警方说明,坚持要等检察官来才愿说明。


凶手


  而当他的犯罪动机披露在新闻媒体上时,造成全国哗然。他之所以杀害一个十岁的未曾谋面的小男孩,只是因为他—想、坐、牢!!!

  多么让人气愤的动机!!!

  更生气的是,曾嫌说,他对小孩下手,只是因为小孩跟老人比较好杀。

兇手和方童進廁所前的畫面


  你妈的根本就是个没有胆的畜牲嘛!!只敢对小孩和老人下手,有种一点去杀身强力壮的成年人啊!!

  曾嫌还说:若这次犯案他没有被抓到,他还是会继续去百货公司、游乐场找小孩和老人杀。

  曾嫌原本有固定的工作,但被工厂解聘后,他靠打零工生活。因感觉三餐不定加上赚钱困难,他想进牢里吃免钱饭一辈子。在做案前他上网查询过,”只杀两三个人不会被判死刑”,所以才决定杀人。


被害现场


  你想吃牢饭不会去抢银行、去偷窃啊!!脑袋都是装屎吗??


  结案报告:


  这件案子目前尚未结案,因此改以我个人的分析感想。

  目前这件案子造成台湾人民对人权团体十分愤慨。台湾已经久久没有执行死刑了,就是因为人权团体不断抗议、不断争取犯人的人权。

  但我只想问你们这些人权团体。这些剥夺了他人最最基本生存权利的畜牲们,凭什么还可以享有”他们的”人权?当然,我赞成某些情况下杀人不被判死刑(很多情况,例如自卫杀人)。且杀人唯一死刑一定会带给社会更大的影响。例如台湾多年前的绑架案,遭绑的人质是一定会被撕票(撕票就是被杀害的意思),因为之前台湾刑法规定犯了绑架案的凶手就是唯一死刑。所以绑架凶手在绑了人质后,都会心想,既然没有杀人也是要判死刑,那就干脆杀了人质,也省得人质吵闹。因为这样,后来台湾才改了这条法律。

  但经过这几年人权团体、国际间的压力,台湾虽然还有死刑犯,但执行一天拖过一天,迟迟不枪决。而杀人被判死刑的案子也变少,大部分都是无期徒刑。这就造成曾嫌的这种想法:杀人也不会被判死刑。就像之前台湾也发生过佯装租屋随机杀人案一样,凶手也是同样想法。

  对于这案子的凶嫌,一如他被抓到前网友们预料的:他会说自己有精神病以脱罪。的确,凶手落网后声称自己有精神疾病,有去医院看过病。接着开始一堆所谓的专家说凶手有反社会人格、类精神分裂型人格。以下是苹果日报转贴:” 精神科医师李光辉说,凶嫌应是「类精神分裂型」人格,也就是与社会缺乏联系,沉默寡言及感情淡漠,故以杀人为手段,以求进入监狱与社会隔绝。”

  看看,专家们也纷纷在为凶嫌脱罪呢!!

  本案受害方童的家境本就贫困,方父有重听,还得带着两个儿子生活(方童为弟弟),三个人生活在十平方米的狭小空间。面对困窘的生活,方父总是心想,有这两个儿子陪他相依为命,再怎么贫穷也没关系。然而,这点小小的心愿仍是被凶狠变态的曾嫌给毁灭了。

  而方母,一直愧疚后悔自己没有在周五的时候坚持去载儿子。我想,相对凶手的死不悔改,方母这种痛悔的心情,应该会跟随着她一辈子。

  在天涯看了几个有关中国的案子,不管是铊中毒案还是碎尸案,似乎都是明知凶手是谁,却没有任何作为的结果。可是在台湾,却是都抓到了凶手,还没办法让凶手受到应有的制裁。

  希望有一天,公理正义能够真正的永存在这世界上。



喜欢看本系列的朋友记得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关注尸哥,每晚都会为大家讲述一个案件

「The End」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