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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刨锛恶魔”案,律师为情所伤造成多人死忘》聊聊那些可怕的大案要案(系列)

尸人 2021-05-11


2005年3月3日,沈阳市于洪区发生了一起“刨锛”案件,一名女子被打昏,钱物被抢。这起案子被作为一般刑事案件立案,一直未破。


两年过去了,“刨锛”案件越来越多地发生在皇姑、铁西、和平、沈河……越来越多的受害者使警方逐渐意识到: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极为相似!下手时间基本为7:30~11:30之间,被害人全部为20~50多岁的女性,3人死亡。这些“刨锛”案件性质极为恶劣,在社会上引起了相当规模的心理恐慌。



2006年12月29日,沈阳市皇姑区汾河西街5号,武女士带着孩子走到3楼时,被人用钝器猛击头部。


2007年元旦前后和春节前夕,就在人们沉浸在喜庆“两节”的欢乐中时,“楼道刨锛杀手”却在辽沈大地疯 狂作案。


“我家后边有个女的被刨了,跟我家孩子的老师住一个楼。结果一见面老师就问我:那案子啥时候破呀?咱们上班还用戴摩托车头盔不……”一名资深刑警苦涩地回忆。


2005、2006两年,此案先后被定为沈阳市“串联9号”“串联27号”系列案件,由各区刑警大队及市刑警支队反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分别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


2007年1月6日,带着刚刚取出的补发工资的崔大爷和老伴一起来到沈阳市于洪区东湖街的东湖市场。下午1时 许,崔大爷遭“刨锛”击伤。


2007年2月10日,沈阳市皇姑区渭河东街1-1号,46岁的董女士在楼道内遭“刨锛”击伤。


2007年2月13日,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79-3号楼3单元的二楼缓步台上,一名中年女子遭人用钝器敲击 头部。当晚,沈阳警方接到报案称,当日下午5时10分许,家住沈阳市皇姑区东配市场附近的徐女士一个人走进楼道, 习惯性地把皮包放在胸前,快步向楼上走去。


走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缓步台时,徐女士突然感觉到一个人影从楼上径直朝自己奔来。徐女士本能地一声惊呼,突然感到头部被砸了一下,随后就晕了过去。

……


沈阳警方在春节前夕接到最后一起楼道抢劫报案时,距离大年三十仅有40多个小时。


系列楼道劫案的发生,给节日中的百姓生活制造了恐慌气氛,也给警方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这一系列案件引起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被定为“2·13”楼道抢劫杀人案,又称“2007辽宁省第一号公案”。


2007年2月15日,沈阳市所有公安分局同时召开会议,除刑警精干力量之外,所有派出所的一把所长也都必须参加,对“2·13”系列楼道抢劫杀人案案情展开集中侦破,一份包括24起案件的案情汇总同时发到所有警务单位手中。


“从今天起,哪个曾经发过刨锛案的派出所管内再发生一起类似案件而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要对派出所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不是一般的倒查和辞退!”一份警方文件措词严厉地声明。


“2月初沈阳没发案,鞍山发了三起,会不会这个人已经离开沈阳了?”大东分局的刑警们随即召开会议研究。


“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说他看见有个人骑着车,车筐里好像露出个锤子头;我打车从家里追来,没追上……”管内曾经发生三起“刨锛”案的皇姑分局塔湾派出所一名警官说。


“不仅我们,你们也要全都发动起来,秘密调查咱们管内的可疑人口……”和平分局吴淞派出所对全所所有社防队员下令。


21名幸存女性的回忆中,不少都将袭击自己的人定位为“30出头”。



2006年年中,一份由警方聘请专家画的“刨锛者”模拟画像在各派出所广泛散发。然而,一直没有结果。


对于这份画像的来历,一种说法是:2006年中,于洪区一对年轻夫妇一起出门,妻子忘了东西回去取,丈夫站在几十米外等候。等了许久没见妻子出来,他觉得奇怪,回头去找,与一个男子擦肩而过。等他在楼道里找到满头鲜血昏迷不醒的妻子,他才反应过来,刚才那个男子就是凶手!可那个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不怎么像。”参与抓捕的一名警官评判,“画像的相似度很低。”


2007年2月21日17时许,全体放弃春节休假的专案组成员在铁西新区轻工街道一间普通民宅内,将一名正在家中吃饭的男子按住。随即,大量赃物在他家中被搜出。


在高宏伟家的阳台上,警方还搜出了4把锤子,分别是奶头锤、羊角锤、小锤和一把造型奇特的自制锤,其中,那把 小锤的头已经断了。同时被搜出的还有5个女式拎包、7部女式手机、10余张银行卡,美元、港币、计算器等钱物。在高宏伟的另一处住所——其弟家中,又搜出7个女式提包。


据当时刑警回忆,这名男子的名字叫高宏伟,沈阳铁西新区人,今年41岁,他被抓捕时“很平静”,“就一个挺平常的人,穿一件米色的外衣……不胖不瘦,长得还挺年轻。要是洗个澡收拾收拾,乍一看也就三十四五岁。”


所用的凶器,据他初步交代:是一把长约15厘米的“奶头锤”,一头平,一头圆。“只要稍微使点劲,就可以造成被害人颅骨塌陷。”一名警官透露。


但是,目前并没有找到这把锤子,据高宏伟供认,是“扔进河里了,等再要干的时候再弄”。




高宏伟,男,时年41岁,高宏伟家所在的小区,位于沈阳市铁西区轻工街,也是铁西区和于洪区的交界处。


高宏伟家所在的居民楼,过一个铁道便是于洪区。2005年,高宏伟曾频繁地在于洪区作案,事后,遭到了于洪警方的调查,高宏伟便把自己的作案地点改到了铁西区。


2006年,高宏伟再度出现在铁西警方的视线中,他又很快把自己的作案地点改到了皇姑区和和平区,甚至出现 在鞍山市。


高宏伟平时很少和邻 居接触,邻居们说只是见过这个人,但很少和他搭话,他给人的感觉是“有点孤僻,挺怪的”。


高宏伟1990年结婚,两年后离婚,曾经担任过法院书记员,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律师资格后成为沈阳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6月,因作伪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同时被依法吊销律师资格证书。


2005年、2006年,因管区内发生楼道劫案,高宏伟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被于洪区及铁西区公安机关调查。但曾做过律师的高宏伟心理素质极好,接受警方的询问时,未露出任何破绽,而警方也没有找到足够将其定罪的证据。


这一次,所有的疑点再次指向了高宏伟。经过细致的走访和技术分析,警方初步认定,高宏伟有重大作案嫌疑。


自2007年元旦之前的十天,高宏伟在皇姑区连续作案三起,导致1死2重伤!2006年12月30日,出门上元旦前最后一天班的56岁的妇女刘静(化名)在皇姑区自己家楼道三楼缓步台被人“刨锛”,当场死亡。随身携带的小灵通和一百余元零钱被抢。


2007年2月1日以来,鞍山连续发生三起“刨锛”案件,这三起也是他干的,已经承认了,有个包是从鞍山抢的。


据高宏伟说,并不知道自己刨死多少人,“不过,平均每干四五起,怎么也能有一起死的吧……”


从高宏伟的交代来看,他的作案已经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仅2007年2月份的13天内,他就在沈阳市和鞍山市共 作案5起。


然而更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高宏伟抢劫的涉案钱物总金额却还不到1万元,大多数受害人都是普通职业妇女甚至家庭 主妇,身上最多也不过带有几百元现金。


在儿子眼里,高宏伟是个慈祥的父亲,辅导孩 子功课,雨雪天接送孩子。


自离婚后一直与父母一起居住的高宏伟,在家里俨然是一个好儿子的典范。


在父母眼里,他是个孝顺的儿子,每晚早早回家(他作案都在白天,大多数在上午9时左右),任劳任怨。


“不可能,(‘刨锛’)不可能是我儿子干的!他可孝顺了,平时天天晚上都待在家里陪我们。”目睹儿子被警察带走,高宏伟70多岁的父亲不敢相信。


判刑后,没有正当工作的高宏伟一直依靠父母生活。


父亲虽已年迈,仍在外打工赚钱,因此也就没有太注意到儿子的 一些异常举动,甚至儿子把抢来的赃物藏在他们老两口的床下,他和老伴也没有注意。至于自家阳台上的那4把锤子,他更是不敢相信那就是杀人的工具。“孝顺、老实,天一黑就回家,从来不惹事。”这是高宏伟留给他父亲的印象。


高宏伟通过了难度颇大的法律自学考试,文化水平不低。其15岁的儿子正上初中,每天晚上,儿子都在他的辅导下复习功课。在警方抓捕高宏伟的时候,他的儿子尚不知父亲犯下了如此恶行,仍在一旁玩耍着。


“孩子是好孩子,很天真的样子,让人看着心酸。”前往抓捕的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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