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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管局 2018-05-30


“这家培训机构什么证件都没有,属于无证办学,必须马上停止这种非法办学的行为。”5月16日下午,新华区检察院联合教育、民政、工商部门对辖区非法办学机构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并督促执法部门对无证民办非法办学机构下发了限时责令改正通知书。


 据悉,2018年4月,该院民行科干警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近期在新华区法院起诉民办培训机构违约的案件较多,随立即组织干警对辖区内的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摸排走访,经过一个多月调查,发现辖区内有各类民办培训机构数百家,但经教育、民政部门审批的合法培训机构仅有几十家,其余的培训机构均属非法办学,情况十分严重。


为规范教育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该院民行科在向党组书记、检察长常辉汇报请示后,立即会同新华区教体局、民政局、工商局召了开联席工作会,并成立了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新军为组长的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专项清理采取规范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敦促无证办学机构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学资格的将依法取缔。


此次专项行动共走访查处了15家规模较大的非法办学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了辖区民办教育秩序,消除和杜绝了一些因非法办学带来的如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办学场所安全等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同时也促进了民办教育质量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下一步,该院民行科将对被查处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跟踪回访,对于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督促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同时继续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开展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努力为辖区构建公平、有序、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优美、和谐、舒适的学习环境。




来源: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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