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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国征集社会组织扶贫案例


征集背景


2017年1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包括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志愿服务、其他扶贫行动等。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扶贫实践,通过创新性、灵活性和针对性的实践探索,助力脱贫攻坚,与政府、企业扶贫形成优势互补。为了进一步总结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经验,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与标杆,动员我国社会组织更多更好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现面向全国征集社会组织扶贫案例。


征集对象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参与扶贫的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案例内容及要求


1. 案例内容应包括:题目(自拟)、背景介绍、扶贫实践的主要做法、扶贫的主要成效、主要经验等部分。

2.案例原则上应已实施一年以上并取得了一定的帮扶成效。

3.案例内容及数据真实可靠。

4.若有相关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请一并提供。

5.案例应附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参与扶贫情况等(见附表)。


案例评选


案例征集和评选坚持广泛征集、择优入选原则。


(一)评选流程

1.案例申报:分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类。组织推荐由民政部、团中央等部门和各省(区、市)扶贫、协作部门等推荐。自荐由社会组织自行申报。

2.案例初筛:独立申报、独立筛选,项目组筛选出100个案例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实地调研:项目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案例进行调研核查。

4.专家评审:项目组组织相关部委代表、扶贫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对有关案例进行评审。 

5.成果发布:入选案例将编入《中国社会组织扶贫案例精选》并组织出版。


(二)评选标准

1.精准性。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根据脱贫需求,因人因村施策。

2.有效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人口增收目标,建立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切实带动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

3.创新性。在扶贫理念、项目设计、资源整合、运营模式、带贫机制等方面有突出创新,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4.示范性。社会组织的扶贫理念、模式、方法等,具有推广价值和典型示范效应。


案例撰写要求


1.要求用word格式文档编辑,并按统一要求排版。

2.所用图表清晰,说明详实,符合印刷出版要求。

3.注明案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投稿前,请作者对案例内容进行仔细校对,避免错字、别字、漏字和标点不当。


页面设置:A4,默认页边距

字号:大标题用二号华文中宋加黑,副标题用三号楷体,二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注释用5号宋体

行距:1.5倍行距 

注释: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


投稿须知


1. 来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2. 征集活动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

3. 案例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5000字。

4. 邮件主题为“社会组织名称+扶贫案例征集”。

5. 电子版提交至:shehuidongyuan@cpad.gov.cn

6. 在线填报地址: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网站——工作动态——社会帮扶栏目,进入自主填报页面,网址http://www.cpad.gov.cn/col/col382/index.html。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  安珣  胡玉盆

联系电话:010-84419783,84419714

电子邮箱:anxun@cpad.gov.vn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万怀韬 

联系电话:18301682295

电子邮箱:wanht@mail.tsinghua.edu.cn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注:1.投入资金数指用于扶贫工作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总数;

       2.投入人员数指参与扶贫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数量。




重磅!中共民政部党组通报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在互联网公益峰会上的讲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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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多少我会慢慢还,别让我妈知道”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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