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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达利捐没捐”事件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新经纬 ,作者闫淑鑫

 达利广告促销中承诺捐赠给“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与达利集团向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捐赠十万元是两个独立事件。仅仅是达利集团自己声称“印刷错误”而已,这种声称无法作为直接证据,除非达利拿出进一步的其他直接证据,否则难以令人信服。

 退一步说,即使达利广告促销所得的真实意图确为向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捐赠,广告承诺捐赠额度和实际捐赠十万元是否就是一致的?是否涉嫌夸大、虚假?还需要拿出具体的销售数据、财务数据来算清这笔账。

 遇到舆情危机不宜一味强调“印刷错了”等低级错误,容易被解读为蔑视社会公信力,以及对公益慈善没有真正的诚意。

“捐没捐”争论无益,“错没错”诚信自现!(特约评论员 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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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新经纬 闫淑鑫 摄


一纸罚单让达利集团深陷舆论漩涡。

近日,江苏省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达利食品集团(下称“达利集团”)开出3673.04万元罚单,称该公司此前推出的“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活动中,两个受赠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和“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一个已撤销,一个根本不存在,且广告中允诺的红包数远高于实际投放市场中的中奖红包数,属于发布虚假广告。


然而,达利集团却事后喊冤,称是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产品包装印刷出现了失误,相关捐赠真实存在。此外,达利集团还认为,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广告法》对其处以巨额罚款,不符合错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将依法捍卫自身权利。


究竟是怎么回事?是公益活动还是一场骗局?

“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7月31日,达利集团旗下可比克薯片开展了一次公益捐赠行动。

据了解,活动期间,凡购买可比克活动装薯片,开盖扫描封口内二维码,即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量的微信红包或电子奖券,并可参与助力非遗公益活动及集卡活动,获取其他礼品。消费者扫码获得现金红包后,可选择提现或通过达利集团进行捐赠。而消费者通过达利集团进行捐助的金额,将由达利集团全部捐赠给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用于面向青少年开展非遗教育相关活动。该活动时间是“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

另外一款来自可比克黄色罐装的薯片包装壳上的文字则宣称:达利集团将联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发起“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公益行动,该活动时间是“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但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上发现,达利集团在广告中允诺的红包数,远高于实际投放市场中的中奖红包数,且部分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6日的可比克薯片包装上仍印有上述活动的宣传内容。

不仅如此,相关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根本不存在,而另一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也早已撤销。

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达利集团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决定对其处以3673.04万元罚款。该罚单被称为是“史上最大虚假广告罚单”。

“这种虚假广告是对消费者的欺诈,属于以公益之名、以高比例红包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

资料图 来源:可比克薯片视频广告

达利集团不认罚:是印刷失误

面对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巨额罚单,达利集团连连喊冤。

日前,达利集团就此事公开发表声明,称前述公益活动真实有效,只是在活动过程中,由于印刷供应商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部分包装印刷出现了一些失误。

按照达利集团的说法,他们只是错将“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印成“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

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达利集团在声明中提到,根据公司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以及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协议约定,受赠方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把本项公益捐赠用于向青少年儿童开展非遗教育相关活动。在活动截止之后,公司已经将全部善款捐赠至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该基金会已经向公司开具了收款发票。

中新经纬查询发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官网上的确有达利集团的捐赠记录。相关记录显示,达利集团于2018年8月1日捐赠了10万元,用于“快乐非遗项目”。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官网截图

此外,记者从涟水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去年11月5日也给他们出具了“情况说明”:2008年年初,基金会确实设立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但当时合同约定有效期为3年。因此,2011年下半年该公益基金已经撤销。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同时澄清:从未与达利食品集团进行过任何合作。

不过,中新经纬注意到,达利集团在声明中并未对已撤销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作出任何说明。7月5日,中新经纬就该问题多次致电达利集团,但始终未有人接听。

值得一提的是,达利集团并不接受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在此次活动我司的确存在客观过失。然而针对一场真实存在的公益活动,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重适用《广告法》对我司处以巨额罚款,显然不符合错罚得当的法律原则。作为遵纪守法的企业公民,我司将以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权利,希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达利集团表示。

而在赵占领看来,对达利集团的处罚理应依据《广告法》。“达利集团在可比克薯片罐体上印刷相关文字,目的是通过开展活动刺激消费者的购买与参与的热情,所以本质上还是为了商业推广,因此这些文字属于广告。”

赵占领向中新经纬介绍,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监管部门对达利集团的处罚金额较高,应该跟其广告费用较高有关。”


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中国市场监管报、华夏时报等综合


编辑:若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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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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