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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第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暨助力脱贫攻坚交流班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相关省市社会组织: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相关省市社会组织:

为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精神,主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定于9月3日至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举办“2019年第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暨助力脱贫攻坚交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常见法律问题、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实地教学和扶贫对接交流等。  

二、培训对象 

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相关省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社团、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开展扶贫或有意向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开展扶贫工作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优先),共计52人。

三、授课人员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社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扶贫领域专家。

四、培训时间

2019年9月3日至9月6日(9月3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及联系人

1、培训报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其尼瓦克酒店。

2、联系方式:010-58124032、13910621727,戴东海 1369921098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民政局杨繁荣:1819908019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其尼瓦克酒店联系方式:塔经理:18999092730  0998—5822222。

六、报名方式

全国性社会组织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培训通知,并按要求在社会组织人才服务和培训平台进行在线报名(相关省市社会组织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收集后报民政部),网址:https://px.chinanpo.gov.cn。报名截止时间:8月28日17:0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满额后会提前关闭)。报名后,以收到确认通过信息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社会组织报名成功后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请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才服务和培训处(传真:010-58124097)。

2、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报到当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机场接站。

4、个人前往乘车路线:由喀什机场,乘坐机场快线(7座商务车)每人15元送到指定地点,也可乘坐出租车到酒店门口下,约30元。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19年8月5日


来源: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编辑: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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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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