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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民族资产解冻”头目无期徒刑!

新华社海口9月12日电(记者 刘邓)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利用“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大肆对海南、广西老年人进行诈骗的案件,诈骗团伙的主犯黎锦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经查,20世纪90年代,黎锦芳在广西和海南屯昌、定安等地区,以投钱成为“民族资产解冻”会员并以虚假的高额回报不断诱骗会员投钱进行升级及缴纳各种费用的方式对受害人实施诈骗。2003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1年刑满释放后,黎锦芳仍不思悔改,又以“民族资产解冻”及“国际三联公司”为幌子,继续在上述地区对2166人次行骗,共诈骗金额659.27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了使诈骗得逞,获取更多钱财,黎锦芳在海南和广西发展了一个诈骗团伙。

法院认为,黎锦芳以社会上流传的“民族资产解冻”虚假信息为由头,诈骗人数众多,地域广且大多受害人为老年人,社会影响面广,危害性大,后果严重。且黎锦芳刑满释放五年内继续以同样理由和方式行骗,系累犯、惯犯,其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强,依法应从重处罚。虽然黎锦芳现属于75周岁以上老人,综合考虑本案造成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对黎锦芳不予从轻处罚。


来源:新华社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示您: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活动诱惑能力强、蔓延速度快,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现再次提醒广大社会公众:

一、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中涉及的多个“基金会”等组织,均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凡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的项目均为骗局,没有任何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此类公益慈善项目。请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二、参加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的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认真甄别网络上和微信群里的各类所谓“基金会”等组织和“公益慈善项目”。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属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发现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打着社会组织旗号开展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前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


警惕各类民族资产解冻骗局!

速转发,别让家人朋友再受骗了!


编辑:若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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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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