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对省属社会组织重点工作进行抽查指导
各有关省属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冀市监发〔2019〕210号)、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组织非法募捐活动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民传〔2019〕61号)、中共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印发〈河北省社会组织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社党字〔2019〕30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我厅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部分省属社会组织的党的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内部治理、制度建设、财务规范、项目运作、募捐活动等事项开展专项抽查,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及募捐活动为此次抽查的重点检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的数量和范围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社会组织非法募捐活动排查整治行动实际,抽查范围以年度收费数额较大、自查年检情况存疑以及以公益慈善为主要业务范围或名称中带有“互助”“爱心”“志愿”“救助”等字号的社会组织为重点,共抽查60家(名单见附件2)省属社会组织。
二、抽查时间
2019年9月29日—11月8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1月15前结束现场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省民政厅于12月底前完成专项抽查的反馈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的重要手段,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抽查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工作的,我厅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赵学勇 联系电话:0311-88615504
附件:1.省属社会组织工作方案
2.省属社会组织抽查名单
河北省民政厅
2019年9月29日
附件1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决定开展省属社会组织2019年度抽查工作。
一、抽查内容
对被审计社会组织的2018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进行抽查;了解内部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核对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二、抽查重点
(一)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及登记信息变更情况,章程的履行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理事会的召开情况、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理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等情况)。
(二)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接受捐赠、资助的账务处理、开据票据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社会组织账户;捐赠或转赠过程中是否存在牟利和其他财务管理问题。检查党建、项目等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有关决策记录和财务资料,查找是否存在党建缺失、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决策机制失效、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备义务等治理方面的问题。督导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
(三)收费情况。会费收支情况;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或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培训及收费情况;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等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
(四)支出及关联违规情况。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公款吃喝问题;对外投资和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情况。
(五)募捐活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慈善法》从事公开募捐活动情况;基金会重点检查公益项目开展情况,并重点抽查慈善医疗救助等项目。检查项目中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募捐,是否存在违背公益慈善宗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背公平原则的情况,是否存在为个人或个别企业牟取不当利益、公益项目收入和支出是否通过社会组织账户进行等情形。
(六)分支机构、专项基金情况。检查分支机构、专项基金的设立、管理情况。检查社会组织是否能够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实施有效管理,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是否存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资金在社会组织以外账户收支等情形,是否超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等。
(七)资产管理和投资情况。检查资产状况和投资决策机制,检查社会组织在投资中保障自身和公众利益的情况。
(八)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重点抽查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抽查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
(九)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检查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的主题和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与党政机关联合举办的情况;社会组织是否存在举办研讨会、论坛管理不严,为相关人员发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等言论提供了平台。
(十)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以上内容,按照业务工作要求,结合三类社会组织实际开展抽查。
三、抽查分组
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法规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以及委托的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组成四个抽查小组,每组四人,民政厅副厅长陈建民、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郭百服随机参与抽查。
四、时间安排
2019年9月29日—11月8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抽查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11月15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省民政厅于12月底前完成专项抽查的反馈和总结。
五、抽查需提供的材料
请被抽查的省级社会组织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综合资料
1.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资格证书、章程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2.期间年度工作总结及财务收支决算报告;
3.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领导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4.重大捐赠活动的相关资料
5、期间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重大经济事项的合同或协议;
6.期间各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清产核资报告等(如有请提供);
7.未决诉讼、抵押担保等或有关事项的相关资料(如涉及请提供);
8.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二)财务资料
1.期间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期间资产盘点表、债权债务明细表(如涉及请提供);
4.投资协议书(合同书)、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期间年度会计报表(如涉及请提供);
5.长(短)期借款合同(如涉及请提供);
6.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三)分支机构资料
如有分支机构,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其他资料现场临时调用
六、抽查人员工作纪律要求
各抽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及礼品礼金,因距离较远和工作连续性确需在检查单位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要足额缴纳伙食费并留存凭证。
省民政厅纪检举报电话:0311-88615611
附件2
分组 | 序号 | 省属社会组织 |
第一组 | 1 | 河北省进出口商会 |
2 | 河北省文化志愿者协会 | |
3 | 河北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 |
4 | 河北省玉雕协会 | |
5 | 河北省农村休闲农业产业联合会 | |
6 | 河北省电子网络贸易商会 | |
7 | 河北省老年健康产业协会 | |
8 | 河北省食品流通商会 | |
9 | 河北省装饰材料商会 | |
10 | 河北省花草茶产业促进会 | |
11 | 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 |
12 | 河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 |
13 |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会 | |
14 | 河北省慈善总会 | |
15 | 河北省京海明珠慈善基金会 | |
第二组 | 16 | 河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
17 | 河北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 |
18 | 河北省爱心互助协会 | |
19 | 河北省社区志愿服务协会 | |
20 | 河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 | |
21 | 河北省血管健康与技术协会 | |
22 | 河北省玻璃商会 | |
23 | 河北省微商协会 | |
24 | 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 | |
25 | 河北省中老年保健协会 | |
26 | 河北省老年医学会 | |
27 | 河北省机械工程学会 | |
28 | 河北省绿色农业发展基金会 | |
29 | 河北省华星公益基金会 | |
30 |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 |
第三组 | 31 | 河北省体育产业协会 |
32 | 河北省健美协会 | |
33 | 河北省篮球协会 | |
34 | 河北省珠算心算协会 | |
35 | 河北省广东商会 | |
36 | 河北省残疾人救助协会 | |
37 | 河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 | |
38 | 河北省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 | |
39 | 河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 |
40 | 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 | |
41 | 河北省口腔医学会 | |
42 | 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 | |
43 | 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44 | 河北省石药普恩慈善基金会 | |
45 | 河北省中爱慈善基金会 | |
第四组 | 46 | 河北省教育学会 |
47 | 河北省教育捐助爱心联合会 | |
48 | 河北省困难人群帮扶志愿者协会 | |
49 | 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 | |
50 | 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 | |
51 | 河北省善行使者公益协会 | |
52 | 河北省特色产业协会 | |
53 | 河北省资本研究会 | |
54 | 河北省皮革行业协会 | |
55 | 河北省数学会 | |
56 | 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 |
57 | 河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 | |
58 | 秦皇岛市志愿服务基金会 | |
59 | 石家庄市志愿服务基金会 | |
60 | 河北省新联合公益基金会 |
2019年9月30日
来源:河北省民政厅
编辑:若禹
●民政部党组召开会议 要求《中国社会报》进一步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