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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这十年”——社会组织管理典型经验选登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提升,稳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现选登河北省民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典型经验,以供参考。
河北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全面提升
河北省民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牢牢抓住社会组织党建这个“牛鼻子”,全力搭建党建工作平台,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激活社会组织红色基因与活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四个服务”作用,让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在社会组织中“扎根”,为全省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筑牢坚实基础。以理顺体制为突破口,解决“谁来干”的问题。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出“依托体育、卫健、社科联、科协、文联等部门,成立枢纽型行业党组织”的架构体系。二是理顺管理体制。2016年4月,省社会组织党委成立,同步在市、县组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2018年底,省级机关机构改革时,省民政厅设立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与厅社管局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是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17个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出健全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各级社会组织党委负责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明确内设机构并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要求。目前,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各负其责的大党建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四是优化社会组织党委组织设置。以党委所属党支部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管理工作,争取财政支持,先后成立省社会组织党委第一分党委和省社会组织党委第二分党委,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领导,推动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以党组织全覆盖为抓手,解决“干什么”的问题。一是集聚力量攻坚。2020年至今,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双找活动为着力点,先后在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中集中力量开展党组织全覆盖攻坚行动。截至目前,省、市两级社会组织均实现“两个全覆盖”,县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88%。通过持续攻坚,2022年底前将全面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二是聚焦破解难点。社会组织负责人带头转入党组织关系,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换届时,不转党组织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三是创新工作举措。严格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网络。对于暂不具备组建独立党支部条件的,采取“区域联建、行业统建、挂靠组建”等形式组建联合党组织。坚持将党建工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指标,明确未建立党组织的不能评为3A级以上等级。以孵化培育为平台,解决“不会干”的问题。一是建成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采取“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社会民众受益”模式,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萌芽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能力建设、资源对接等服务,确保社会组织一成立就带有红色基因。二是打造省属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按照“一厅五室一长廊”标准,建成集“咨询服务、业务办理、宣传培训、党群活动、成果展示”于一体的省属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使其成为社会组织党委联系服务党员职工的综合性平台。三是强化“三支队伍”培训。近年来,省级层面先后举办17期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业务能力提升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培训人数1600多人次,提升了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能力素质。浙江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探索实践浙江省民政厅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通过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优化充满活力的培育体系,营造海晏河清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能级提升转型。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从2012年底的3.14万家,增加到2022年6月底的7.27万家。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断突显,在参与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复课复学、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一是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强化党建引领。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牵头抓总,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党组织、行业党委、属地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分别负责,从党组织、群团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维度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二是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机制。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多部门网上联审;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理材料。研发“一社一码”系统,打造全省统一的集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服务、监管于一体的综合智慧平台。同时,提供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办理指南,提高窗口办理人员服务水平。三是连续出台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发展。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改革促发展;2020年,率先通过人大立法形式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确立了社区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202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对未来五年作出了更加明晰的发展布局。充满活力的培育体系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动力。一是全面推广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将其纳入“平安浙江”和民政工作逐年推进,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五级平台网络。目前,乡镇平台实体化率达到71%,街道平台实体化率达到89%。二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先后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意见等政策,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承接主体,确定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领域;进一步规范购买服务,安排专项资金,编制推荐性目录,出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近5年,全省各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7.3亿元。三是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2020年开始,每年评选100家省级品牌社会组织和200名省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今年,出台评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选工作,明确对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实行动态管理。海晏河清的发展环境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一是打击非法社会组织。2018年、2021年,浙江两次开展多部门联合的专项行动。2021年,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等工作机制。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查处非法社会组织425家。二是清理整治乱收费。2017年,落实省政府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放到重要位置,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为企业减负超2.21亿元。2021年,浙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专项行动,责令退还违规收费333万元,注销行业协会商会140家;主动减免降低收费约1.8亿元,惠及企业5.6万家。三是整顿规范社会组织。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开展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全面抓好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2021年起,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已处置“僵尸型”社会组织近3000家;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全面排查处理社会组织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今年,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以及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编辑:凌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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