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2〕8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你们关于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同时撤销。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决策部署,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教育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三、工作规则
四、工作要求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连维良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詹成付 民政部副部长
成员:
齐家滨 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
邹晓东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
谢 锋 外交部副部长
徐晓兰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夏先德 财政部副部长
廖西元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
谭作钧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甘 霖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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