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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座谈会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海山一行4人,前往内蒙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示范园,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调研,并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公维春出席会议并参加研讨。

会前,乡村振兴局一行参观了示范园建设,重点了解了“社会组织乡村振兴平台”的建设情况,从产业帮扶、文化帮扶、人才帮扶、生态帮扶、组织帮扶、消费帮扶、慈善帮扶7个方面,实地观看网络动态运行数据,并对共享平台的“需求信息、帮扶意愿、签约项目”三个库的对口链接情况进行了系统掌握。之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内蒙古银行业协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代表,从动员倡议、搭建平台、自身带头、策划项目、引进资源等多角度参与乡村振兴谈了各自的经验做法。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全面听取汇报后指出,社会组织人才济济、资源广泛,近几年为乡村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希望各级社会组织继续发扬公益属性,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措施,加强信息沟通联系,共同携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社会组织不可缺席。各级社会组织要以党建为引领,以政策为支撑,着眼地区实际,创新举措、协同合作,在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续写社会组织的新篇章。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持续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发挥信息、人才和资源优势,广泛参与乡村振兴,开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平台”,启动了“聚千社、兴百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8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筹集扶贫资金11.08亿元,完成扶贫项目270多个,展现了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科尔沁右翼中旗蒙古族刺绣协会会长白晶莹被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楷模”,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被自治区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编辑: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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