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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深化三项举措  以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通过政府预算、自治区民政厅补助资金,并结合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投入4500多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共开展服务项目488个,直接受益人口超过10万人,累计培育社会组织超200家,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高质量社会组织体系。

一是聚焦居民需求夯实服务能力。市民政局按照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的项目设计模式,找准社会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发力点,在前期项目立项过程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调研、掌握一线资料、厘清项目思路,为项目执行打下坚实基础。通过“集中培训+一对一辅导”形式,聘请专家,从项目优化、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质量和能力。

二是确保过程监督和项目评估发挥实效。市民政局采取购买第三方专业督导形式,组建专业督导队伍,采用数字化动态监管、项目实施跟踪、定期督导培训、专业评估指导“组合拳”的方式,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有效提升社会组织项目服务成效。同时印发“财务管理手册”和“项目实施手册”2.0版本,社会组织执行项目的优秀率显著提升,居民满意率达98%以上。

三是打造高质量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市民政局通过项目过程督导、面对面咨询、专家辅导、广泛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质量,形成了一批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的特色服务品牌,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孙彩霞
编辑:李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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