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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审议《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通报《内蒙古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行动方案》和《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行动方案》,总结2023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38个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各联席成员单位要牢固确立依法行政思维,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不断加大对所属领域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执法有力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贯彻“六同步”要求,推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进行;要坚持“专业人办专业会”的原则,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审核,推动社会组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要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加强民主建设和制度落实,确保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自律发展;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企业所得税免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政策;要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对接、平台搭建、资源引进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


来源:央广网
编辑: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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