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外国法人能否加入社会团体成为会员?

编者按:为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始终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在前期常用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基础上,我们又梳理了70余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登记管理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以便社会组织进一步学习掌握。自4月8日起,将用1个月时间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陆续刊发相关内容,敬请关注。




外国法人能否加入社会团体成为会员?


 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据此,除国家另有法规政策规定外,外国法人是不能加入我国社会团体的。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编辑:于轩

END

中央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天津市民政局开展部门联动走访调研服务基金会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巡礼(十六)吉林省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5类人才支持项目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