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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召开《行业协会商会法》立法座谈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法》立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法》(四川地方稿)的科学性、实践性、前瞻性,4月17日民政厅组织召开《行业协会商会法》立法座谈会,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杨伟出席会议并总结意见。

会上,起草组从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发起人权利义务、内部治理、矛盾解决、退出机制、活动规范、促进措施、法律责任、综合监管等10个方面报告了《行业协会商会法》(四川地方稿)的思考、依据和具体内容。重点介绍了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程序、会员限制条件等创新性设定。

随后,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家省直部门,成都、德阳、达州3市民政局和6家省、市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就《行业协会商会法》(四川地方稿)的8章63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研究,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起草组要认真梳理汇总与会各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法》(四川地方稿)的条款内容,既要符合全国行业协会商会的总体发展需要,又应体现出四川各级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实际,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起草工作任务,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贡献四川智慧。

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省工商联和民政厅相关处(室),成都、德阳、达州市民政局和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编辑: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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