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柴的君子
延陵季子出游,见路有遗金。当夏五月,有披裘而薪者,季子呼薪者曰:“取彼地金来!”薪者投镰于地, 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视之下,仪貌之庄,语言之野也?吾当夏五月,披裘而薪,岂取金者哉?”
季子谢之,请问姓字。薪者曰:“子皮相之士也,何足语姓字!”遂去不顾。
译文:
延陵季子外出,看见路上有别人丢失的金子。正值盛夏五月,有一个披着羊皮袄背着柴经过这里的人,季子以他说:“你把地上的金子捡起来。”背柴的人把镰刀丢到地上,眯上眼,将手一甩,说:“你何以地位那么高而眼光那么浅,外貌高雅,说话却那么粗俗?我五月天披着皮衣背柴,难道就是捡人家丢失的金子的人吗?”季子向他道歉,请问他的姓名。背柴的人说:“你是个只看外表的人,哪里值得向你通名道姓呢!”他向前走,不回头看。
二、负柴的小人
拷打羊皮
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于树阴少时,且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久未果,遂讼于官惠遣争者出,顾州纲纪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咸无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而就罪。
【注释】
背:“藉”是坐卧之用;“背”是披背之用意思是经常使用之物。惠:李惠,北魏太武帝时任雍州刺史。州纲纪:州府的主簿。
【译文】
有背着盐的和背着柴的人,两个人同时放下重担在树阴下休息一会儿,将要走了,争一张羊皮,都说是自己垫肩的东西,好长时间没有结果,于是向官府诉讼。李惠让他们出去,回头看州府的主簿说:“凭借这张羊皮能够查出它的主人吗?”下属官吏都不能回答。李惠叫人把羊皮放在坐席上面,用棒子敲打,看见(发现)有少许盐末,就说:“得到实情了!”再让争吵的双方进来看,背柴的人于是伏在地上承认了罪过。
三、木假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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