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赞赏的中庸——骆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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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赞赏的中庸
骆玉明
①“中庸”一词最早见于《论语·雍也》第二十九章:“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在这里,孔子视中庸为最高道德,并感叹这一至德在人群中已久久不见了。孔子揭示了中庸的至德性,但对什么是中庸存而不论,这就给后人留下了广阔的解释空间。
②《吕氏春秋》记载的一则故事说:鲁国有一项政策,如果有鲁人在其他诸侯国沦为奴隶的,本国人能够将其赎回来,可以从政府领取所费的金钱。子贡有一次从外面赎回了一些人,他是富豪,不在乎那些钱,或许觉得计较那些钱有损于自己的清德,于是就推让不受赎金。这本来可以理解为高尚的行为吧,却遭到孔子的批评。因为普通人并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让他们自己掏腰包赎人,政府给钱也不要,他们会感到为难,结果只能是视而不见。鲁国一项很好的政策,却因为子贡的“高风亮节”,在实质上遭到了破坏。 更严重的是,这可能还损害了鲁人的道德风俗, 人们将逐渐习惯自己的冷漠。
③孔子对子贡的批评,包含了一种既简单又深刻的思考:道德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维护某种公众利益,如果脱离实际的可能去提高道德标准,将道德自身视为目的,其结果足以破坏道德存在的基础。中国前几十年很努力地扬“无私”的理念,“文革”中更发展到戏剧化的程度,结果是人人演戏,可信的道德就在这种表演中消失了。
④《论语》中有一段对话也值得说。有位“叶公”告诉孔子:“他的家乡有个做父亲的偷了别人的羊,儿子就去告发,大家都认为他很正直。”孔子针锋相对地说:“我对正直的法不是这样,‘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正直就在其中。”在孔子看来,亲情是人类的天性,维护亲情也就是维护社会伦理的根本基础。父子之间、夫妻之间相互告发,其带来的伦理损害要远远大于偷羊之类错误行为所带来的伦理损害。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就是:“妻子怎能告发她的丈夫呢?儿子怎能告发他的父亲呢?为了要对一种罪恶的行为进行惩罚,法律竟规定出一种更为罪恶的条律。为了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而人性正是风纪的泉源。”
⑤孔子对“父子相隐”的意见历来有很多争议,它牵涉到法律与伦理的一些根本的问题,现代更有人严厉批评这是以亲情破坏法制。从社会和法律角度来说,父亲偷羊儿子去告发他,属于正直的行为。偷羊犯法,社会成员理应出于维护公义的需要,不论亲疏都应加以坦白,中国自古就有“大义灭亲”之说。问题是“大义”必须大到超过亲情的必要,所以孔子谈论“正直”的道理,取的是“攘羊”这样的例子。“十年浩劫”年代鼓励人民相互揭发,芝麻绿豆、扯屁撒谎皆往“大义”上靠,弄到夫之间都不敢讲真话,这时想到“父子相隐”,会明白它的合情合理了吧。
⑥宋代朱熹曾说:“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以处中也”。孔子本人掌握的就是时中的行为标准。《史记·孔子世家》记孔子经过蒲地去卫国都城,当地有公叔氏发动叛乱,阻止孔子去卫。大概是怕对自己有所不利,于是孔子答应和他们立下盟誓:离开蒲以后不去卫。结果才出东门,孔子就下令车子向卫驰去。子贡疑惑地问:“这不是背盟了吗?”孔子淡然一笑,洒脱得很:“受要挟订下的盟誓。不管用的。”
⑦孔子还活的时候,就有人把他看作“圣人”。但他点儿也没觉得自己有“圣人”气。这不是谦虚,而是老夫子处理事情的态度,大抵是从常情常理出发,并没有什么超凡出众、惊世骇俗的地方。哲学家冯友兰曾把“极高明而道中庸”自题为座右铭,期望像孔夫子那样,有超越常人的思考,又不背离常人的生活,中间的“而”正是统一这种对立的桥梁。
⑧“中庸”是儒家思想的精髓,要准确把掘其精神实质已非易事,而身体力行之则更难。时至今天,“中庸”仍“民鲜久矣”,孔子赞赏的“中庸”,就像上文叙述的三个故事那样,其实不过是 ,并不像后人阐释的那么玄乎。
何善蒙《孔子是怎么改造君子形象的》
君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形象,也是中国传统精神价值的集中体现。在君子文化的形成过程中,孔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君子文化,孔子的意义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转折性的、根本性的和特殊性的。
转折性,是从孔子对于君子内涵的改变角度来说的。君子这个概念并非孔子发明的,而大体上是在社会身份和地位意义上使用,指的是那些具有崇高地位的士大夫形象。将身份君子转变为道德君子,是孔子对于君子文化的转折性意义所在。在孔子这里,作为身份意识的君子还是存在的,但最为重要的是,君子具有了道德的意义。对孔子来说,君子重要的不是社会身份,而是能自觉承担道义。
由君子来承担道德的责任,是孔子对于君子形象最为根本性的改造。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为什么是君子必须承担道德责任在这个问题上,我一直认为是孔子思维方式最大的成功。在孔子之前,君子就是有身份和社会地位的人。既然有社会地位,那就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即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其实,儒家的伦理原则也非常强调对等,儒家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角度来讨论道德的,既然是关系,那自然是双向的、对等的。
当孔子把道德的责任置于君子之上时,就清楚地表达出了儒家道德理想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两个层面:
在道德实现方式上,孔子或者说儒家并不是没有任何区别地要求所有人都以道德作为自己行为的基本要求,而是强调君子必须承担道义。孔子就很清楚地指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样一来,君子的主导、教化意义就非常明显了。“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小人是需要被教化的,而君子是这种教化得以实现的关键。由此,在儒家这里,对于道德的实现,形成了一个框架设计:君子担当,小人效法,进而实现道德的良性发展。
从道德境界上来说,儒家追求的是圣人,那是最高的理想。但是,孔子为什么要更多地强调君子?因为君子虽然不是最高的道德形象,却是一个以道德为己任的现实中人。这种现实中人对于儒家道德的实现具有关键的、特殊的意义,那就是道德的理想不是不可以实现,相反它是现实可行的,就在君子这个现实的个体身上体现出来。因此,在儒家这里,圣人是完满的道德形象,而君子是现实的道德形象。当道德的理想在君子身上实现的时候,孔子想告诉世人儒家思想并不是空中楼阁,而是现实有效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孔子对于君子的道德内涵的确立,具有极为明显的现实指向意义。
所以,君子形象经由孔子的重新塑造,获得了转折性的、根本性的、特殊性的意义。在这一过程中,孔子以非常现实的方式将道德理想实现放置于君子身上。由此,这个形象得以支撑中国传统,并且内化成国人的精神价值,影响至今。
(摘编自何善蒙《孔子是怎么改造君子形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