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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申报!2023年江津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江津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
(一)建设数量2023年拟新建2个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职业培训、技能评价、竞赛承办等方面政策支持和资金资助。
(二)申报主体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企业(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三)申报条件
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培训能力。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5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1—2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5%以上。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20-1:25;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30%以上。校企合作。与2家以上中高职院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合作院校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四)申报评审
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企业(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江津区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江津区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江津区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牵头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审批。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单位只能建立一个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已获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成效突出的,可优先推荐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五)项目经费
评定的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从2023年开始实施建设,筹建周期一年。对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评审通过的,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项目经费在江津区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列支。
(六)温馨提示
本次申报采取纸质文件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周茂林 81222332
二、江津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评选名额。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
评选范围。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设在与我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产业领域,突出“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紧密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相关职业工种开展申报,其他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条件。企事业单位需拥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专家;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较为完善;能够提供必要资金、场地和设备支持,维持工作室正常运行。
(三)申报事项
来源: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