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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江津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

近日

我区出台了

《关于加强2023年高中考期间

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

对高中考期间的噪声监督管理

进行了相关规定


NO.1

《通告》规定——

至2023年6月14日18时,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珞璜镇、白沙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内,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从事建筑施工、社会生活、文化娱乐、水陆交通运输及生产、经营等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

NO.2

《通告》强调——

2023年6月7日零时至2023年6月10日18时(高考期间),禁止在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重庆市江津田家炳中学校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施工作业;2023年6月12日零时至2023年6月14日12时(中考期间),禁止在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重庆市江津田家炳中学校、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初中部、高中部)、重庆市江津第二中学校 、重庆市工商学校、重庆市双福育才中学校、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珞璜校区)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此间,在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珞璜镇、白沙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内生产、经营、施工,禁止超标准排放噪声。在以上区域以上时间段内,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须履行相关手续。

NO.3

《通告》要求——

对违反本通告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区城市管理局:47532741区住房城乡建委:47522747区生态环境局:47520822(白天)47522457(夜间)区公安局:110区文化旅游委:47521329江津区市场监管局:47560043江津海事处:47521673

来源:江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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