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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项报告房产信息填报,这些要清楚


房产只要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含网签备案),不论是否抵押银行、缴清贷款、房产公司按期、延期交房,将购房资格转赠他人、换房、退房等,均需按签订合同的内容填写。


凡登记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的房产,不论由谁实际出资、实际居住,私下协议归谁所有,在房产过户手续未办结之前,均需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内容填写。

1. 应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所有房产,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产,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共有权人的房产。

2. 因工作或职务等其他原因,房产在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但出资人和实际使用人是其他人的或实际属于单位或他人所有的,需要填报。

3. 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房产,需要填报。

4.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房产性质和功能类型等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


来源:智能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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