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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事件:新京报的报道错在哪?

非非马 非非马FM 2022-03-21

非非马FM


岳宗显和刘学州。


一个是几年来再苦也要寻子的父亲,但他可能再也找不回儿子了;一个是终于寻到了生父生母却又惨遭二次遗弃的绝望赴死少年。


对照之下的悲剧,尤显残酷寒凛。这个冬天,太冷了。


虽然悲剧之后的反思于当事者而言已然无补,但对社会而言,“反思”依然是对悲剧最有价值的“祭奠”。


作为一个学新闻出身的前调查记者,这次我想特别从新闻专业与新闻伦理的角度谈一些值得反思之处。



24日,15岁的刘学州服药自杀抢救不治的消息上了热搜之后,#新京报#也上了热搜,相关的tag包括#新京报杀人凶手#新京报请给刘学州道歉#等等。


事起这篇报道


点开@新京报当日发布的微博,评论区都显示处于“过滤”状态,点进去后看不到。再往前翻,微博评论可见了,但多条微博的评论区都已沦陷于“杀人犯”、“杀人媒体”、“吃人血馒头”的骂声中。


那么,那篇如今引发广泛“申讨”的报道,到底有没有问题?问题又在哪?说说我的个人看法。




我认为这篇报道是有问题的。


虽然从最底线的专业要求来看,这篇报道的确在文末交代了一句“记者多次联系刘学州均未得到回复”,可以看作为记者做出了采访当事双方的“努力”。但这样一种业内通行的“平衡报道”手段,用在这里却是偷懒的、草率的、不负责任的。



因为,这种看似“平衡”却实际上“不平衡”也必然会带来相应“影响”的报道,针对的是一名未成年人。而在今天的网络舆论环境之下,尤其要审慎考虑它可能产生的难以挽回的灾难性后果。


我曾经做过两年调查记者,通常什么情况下我们会不得不采用这种类似“多次联系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采访了但对方没有回复/采访了但对方拒绝置评”等等方式,来完成“平衡报道”这一最底线的要求而让报道出街呢,写批评报道做舆论监督的时候——通常,那些报道里没“发声”的,都是事实上居于“强势”的机构与个人,比如被批评的政府职能部门、公检法机关、违法违规的企业、欠薪的老板等等。


可刘学州分明还是个孩子。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规定: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


一个活跃在微博、抖音上的寻亲少年,联系起来真有那么难吗?


这篇报道出炉于1月19日,就在1月18日,刘学州还在微博上发了不起诉父母的声明。


耐心地等一等,等采访到刘学州再发这篇报道,就那么难吗?毕竟,刘学州生母的单方说法,也本应该向刘去求证,并且给他以回应的机会。


让人格外寒冷的是,这其实并不是一个“高要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2011年发布的《调查性报道记者手册》写道:


信息在确信连贯和完整之前不能够被发布。


此外,对未成年人多一点责任心和谨慎,对“弱势”群体多一点温度与关怀,这也原本是一个有新闻伦理和新闻操守的媒体/媒体人的起码职业要求。


可惜,在所谓“热点”的高关注度与烫手的流量之下,“基本要求”也成了一个奢侈。他们,等不及。


结果,这篇事实上的片面报道发布后,网络上掀起了针对刘学州的网暴。



而新京报这篇视频报道,还不止片面报道的问题。因为缺乏深究与质疑的精神,这篇报道彻底沦为了事件一方的“发声筒”,却缺少对事件核心关键点以及疑点的深入追问和探究。


在刘学州寻亲以及后来与生父母“闹翻”事件中,最核心的重点,并不是少年寻亲后为何被生母拉黑,而是这两个关键点:


  • 一、刘学州到底是怎么被卖到养父母手中的?

刘学州在最初的寻亲视频中就已经明确说了,自己是被养父母买来的,之后也在微博里展示了聊天记录,当年的这个“中间人”在那一个村子里就经手了七八个孩子,而他也非常希望抓到这个人贩子。


这些内容都在新京报的报道出炉之前。


在这桩事件中,对贩卖儿童的犯罪问题深追猛揪,远比盯着“要房”“拉黑”这种家庭伦理问题更紧要。


结果我们却看到,报道的导语上来就是刘生母对刘的人品质疑——“你跟你父母说个话还长心眼,还要录个音,你如果有这样的孩子,你说你敢招惹他吗?”


且不说这个导语本身存在立场上的严重倾向性,就说这聚焦落点,也存在主次不清的严重价值偏差。


结果我们就看到,关于人口贩卖的说法已经彻底消失——字幕解说已经变成刘称“三个月大时被抱养”,而刘母张女士的说法则是将孩子“赠予”他人。



记者倒也的确问了当时是否存在金钱交易,但当刘母做了如下含混不清的回答后,便就此止步停止了追问。


刘母称:


“人家也没有说是给我(钱),我们也没有说管对方要钱,因为当时他说是给了我们买个营养品(坐月子)钱”,“彩礼不彩礼这些事情跟送他(刘学州)也没有多大(关系),最关键是我们没有奶粉钱,没有养他的能力。”



记者本该追问下去的问题应该是:


1,2006年,刘父母各自多大年龄,当时是否有工作,经济收入具体几何——而如果确认他们有独立经济能力,就应该追究,这是否构成遗弃罪;


2,刘母说的“营养品钱”到底是多少?构成贩卖吗


3,当时抱走孩子、给她钱的人,具体是谁?通过什么渠道和这个人取得联系的?


4,她是否试图了解过,这个人究竟是做什么的,职业和收入情况?抱走孩子到底是要自己养还是再“转送”给别人?如果是“转送”,是否问过ta又会转送给谁?(毕竟,即便是一个所谓“不得不”送走孩子的母亲,为了孩子的前途,也起码要考虑这些基本问题。)


5,刘是否想过,如果抱走她孩子的人再将孩子“转手”并“收费”,这将会构成人口贩卖?


如果当时刘的生父母都是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个人,以上这些问题本都是他们该考虑、该担责的问题。


然而很遗憾,这些该有的追问一个都没有。


  •  二、刘学州年仅15岁,刘母的“拉黑”是否构成遗弃罪?


在采访中,刘母亲口证实了刘学州生于2006年,也就是说这还是个不到16岁的孩子。


就算这个孩子说了、做了什么“不应该”的,在他养父母双亡的情况下,他的生父母难道不该是教育和教化他,并承担起养育抚育他的义务和责任?“拉黑”,断绝和孩子的联系,这合理吗?尤其是,合法吗?


哪个父母亲,可以就因为孩子犯错了,就将ta拉黑,不与联系?


这种明显有违人伦、法律的做法,为何却没有一点点的追问?



好,接下来就再说被新京报紧盯着的家庭伦理问题。


按照刘母的说法,刘学州和生父母闹翻的主要矛盾点有两个:1,逼生父母为他购房;2,逼生父母各自离婚。


先说第二点,刘母的这个说法很值得质疑。刘学州清楚地知道生父母离婚后已经各自结婚重组家庭,并再育有孩子,甚至,两个人都不在一个城市生活,这样一个早熟的孩子,会如此不理性地逼迫生父母各自离婚吗?这样一个明显有疑点的说辞,本该被交叉采访求证再予以报道,可惜,被一句“联系不上”草率地打发了。


再说第一点:要求父母购房。这里我想分两个层次来谈这个问题。


1,刘学州是否要求买房了?


针对刘母的说法,新京报没有采访到刘学州,但在视频中划线了刘在18日声明中提到的“要房子”。



其实,“要房子”是可以有多重解释的。正如刘学州后来在微博上解释的,自己说了租房也可。


那么,刘母对刘学州的“要房子”说法,是否可能存在理解上的歧义?记者当时是可以追问刘母一句的:“刘学州的原话是什么?要房子,还是买房子?”


此外要说的一点是,在没有采访到刘学州的情况下,为求证刘母说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记者尤其应该向刘母索要比如相关微信聊天记录等以佐证其逼离婚逼买房的说辞。目前视频里没有做相关呈现,不知记者当时是否做过相关查证。


2,即便刘学州要求的是买房,这是很过分的要求吗?尤其,一个15岁的孩子,该为此诉求就遭遇父母亲和网友的攻击吗?


一个经历了如此多人间磨难和漂泊的孩子,他就算想要父母给买个房子作为自己安定的居所,为自己的未来做些谋划,这是什么很过分的要求吗?


这能算多大的心机和贪婪?他如果因此而被自己的生父母公开嫌弃、攻击,这样的作为难道不首先该被记者打个“问号”吗?


刘学州1月15日在微博转帖了生父的一条朋友圈


既然新京报如此关注伦理冲突,追问人性暗处的褶皱,却为何没有一丝对刘母的深入追问,而只是顺着她的“逻辑”,甘作她的“传声筒”,任由她的立场“占据”这篇报道?


  • “你这些年有没有思念过儿子,对儿子有过愧疚?会心疼儿子这些年的不容易吗?”

  • “对于儿子想有个家,甚至要买个房子的想法,你有没有试图尝试站在他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比如尝试去理解他的心情和想法?”

  • “你怎么看生父在朋友圈发表的针对儿子的言论?”

  • “因为刘学州还是个未成年,你有没有担心自己的拉黑,会给他带来巨大的心理伤害?”

  • “你说自己需要借钱给儿子去三亚旅游,一共借了多少钱?向谁借的?给小儿子办的生日宴有8桌,这些钱需要借吗?”


可惜,这些本该追问的问题,一个都没有。



刘学州的悲剧当然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该反思的点太多太多。


而媒体在“热点”面前的“等不及”、宁可牺牲新闻的专业性与伦理要求,已经屡次发生。比如虽然我非常同情辛苦的打工人岳宗显,但我也得说中国新闻周刊对他的专访是不符合新闻操作的基本规范、有违新闻伦理的——全篇文章只有单方说法,对该求证核实的事情没有做交叉求证,也没有采访公安局的说法。


如今的网络,各种小作文流行,本来,部分没有受过正规新闻训练的自媒体写作者拿一面之词当“事实”去写、去评论,多少能够理解,但如果连严肃大刊都在新闻的专业性和新闻伦理面前“失守”,那就不止是新闻界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刘学州的悲剧已无可挽回,愿他在另一个世界里能有温暖有爱,有遮风避雨之处。而人间的“反思”,是对他最有意义的“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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