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在养老服务中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老年认知障碍 照护服务 养老
来源:上海民政
关于在养老服务中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沪民养老发〔2019〕4号 索取号:AA9102003-2019-005
( 2019年04月19日 )
各区民政局:
随着本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成为本市养老服务中亟待发展的重要内容。为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需求,现就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视察时关于发展养老服务的指示要求,聚焦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加大力度,加快发展,着力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社区干预、机构照护、社会宣教等工作,营造关注、关心、关爱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社会环境,提升本市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水平,推动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推进力度,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新建、改建具有专业功能的认知障碍照护单元或专区,下大力气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到2022年,全市达到8000张。鼓励发展专门收住、照护认知障碍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选择有条件、有基础的街镇,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健康咨询、康复训练等社区干预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在认知障碍照护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家庭自查评估培训、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精神慰藉等服务。推动建立社区认知障碍家庭互助组织,形成社区长效支持机制。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建立“社区老年认知障碍支持中心”,作为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社区平台,动员各方力量发挥协同作用。
(三)培育专业服务组织。加快培育专业从事认知障碍知识宣教、预防、干预、照护等工作的社区服务组织以及能够运营各类认知障碍照护机构的专业组织。探索建立认知障碍照护行业督导机构。
(四)培养专业护理员队伍。根据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特点,研发培训教材和课程,在养老护理员队伍中重点培养认知障碍照护员,提升服务能级。建立由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充实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力量。
(五)加强社会普及宣传。在全社会开展认知障碍知识普及宣传,提升公众认知。编制认知障碍知识宣传手册和预防手册,开展经常性社区宣传活动和主题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是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民生难题的重要举措,各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街镇,创造条件,争取资源,扎实推进。
(二)加强试点推进。按照项目化推进的方式,每年选取20家左右的街镇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试点方案见附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全市面上推开做好准备。
(三)加强政策支持。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对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专业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各区、各试点街镇采取相关扶持措施。通过公益招投标、市级配送项目等方式,为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动员社会资源,设立和壮大“关爱认知症”专项基金,用于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专业组织培育、人才培养、项目开展等。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专业机构。
(四)加强资源整合。各区民政局、各街镇要结合区域实际,研究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扶持政策。充分对接医疗服务资源,形成照护服务与医疗资源协作协同的长效机制。
附件:上海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方案
2019年3月18日
附件
上海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方案
近年来,本市针对老年认知障碍在社区筛查、早期干预、家庭支持、宣教普及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适应本市老龄化、高龄化形势需要,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本市拟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推动全社会进一步提升对老年认知障碍的认识,进一步形成关注、关怀、关爱认知障碍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试点原则
1.注重预防。以社区为重心,着眼于广普及、早发现、早干预,加强预防和非药物干预。
2.注重人文关怀。以老年人需求为本,注重通过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对认知障碍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支持,消除病耻感和恐惧感。
3.注重氛围营造。发挥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载体作用和专业社会组织优势,广泛动员居村委会、驻区单位等社会力量,为认知障碍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帮助,营造友好的社区环境。
4.注重项目化推进。以项目化的方式,推动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各项工作,鼓励基层方法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三)试点安排
试点以街镇为单位,每个单位试点周期为3年。2019年推出第一批试点单位20个。3年试点期后进入常态工作阶段,由区、街镇继续深化推进。
二、基本条件
一是有工作基础。申报街镇在老年认知障碍社区宣传、筛查、干预等方面,开展过实践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有合作机构。申报街镇有专业从事社区老年认知障碍服务的机构或组织作为合作方,能够开展社区干预实践探索。
三是有照护资源。申报街镇有开展认知障碍社区干预的专业资源,如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同时,街镇范围内有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资源链接和支持。
四是有资金支持。区、街镇需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予以支持。
三、组织实施
1.申报与确认
有意向参与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的街镇,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内容包括本街镇人口老龄化基本情况、已开展的实践情况、拟合作机构基本情况、社区照护资源情况、拟开展的试点内容、试点周期内配套资金情况等。
各区民政局对街镇申请进行初审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全市申报情况,结合年度试点工作安排,确定试点街镇名单,予以公布。
2.督导与评估
市局组织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有关专家、实务人员,成立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督导小组,对试点进行全程跟踪督导。督导小组结合督导情况,对试点单位给予成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扶持措施
对纳入试点的单位,给予市级资金支持,在3年试点周期内,各区、街镇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金支持。鼓励各区、街镇动员社会资源对试点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各区、街镇要充分利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试点提供工作场所、活动场所、资源协调等支持。
4.工作要求
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区要指导街镇做好试点工作。对纳入市级试点单位的街镇,开展年度评估,评估合格的单位纳入下一年度试点。对未纳入当年度市级试点单位的街镇,鼓励自行开展探索实践,市民政局将结合实践情况,择优纳入下年度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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