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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进一步发挥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上的成效,学院研究决定设立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更好发挥教学、科研活动对一流农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一、 总体定位

       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旨在为专业教授及科研团队指导在校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搭建有效平台,为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基础保障,为学院孵化培养一批参与国内外高水平科技创新竞赛的优秀作品,形成带动一流农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

二、主要职能

  1. 为学院在校学生提供从事课内外科技创新活动所需的学术研究场地、设备支持及专业技术指导。

  2. 为学院各学科科研团队提供优秀的人力资源和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是学院培养未来杰出科研人才的重要蓄水池。

  3. 为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竞赛的同学提供专业教师指导及培训,是高水平赛事中优秀作品的重要孵化基地。

  4. 为学生科技类社团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固定的场地、设备等支持,并配备专业教师指导其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四、申报条件

  1. 基础条件:积极指导参加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国家级赛事;农耀计划、IPP、PRP等创新活动;“绿谷杯”创新创业相关活动以及指导学生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各级创新训练营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2. 人员条件:需有固定的专家教授及其科研团队或长期热心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同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日常联系、活动组织、资料整理、信息上报等工作。

  3. 场地条件:需配备固定场地,以申报人现有的学院教学、科研场地为主,条件成熟的也可使用校外科研基地、实验室等,并应具有一定的成果展示空间及必须的相关仪器设备等基本办公条件。

五、创建规划

  1. 2017年,结合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实际情况,首批创建10个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基本实现对学院各主要学科方向的覆盖。

  2. 自2018年起,每年年底组织当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申评,并在年底统一挂牌成立,次年起进入创建期,创建期三年。

  3. 力争培育若干个优秀工作室,推荐成为校级科技创新工作室,涌现一批突出的科技创新指导教师及学生个人典型。

六、创建经费

  1. 学院设立专项经费对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进行资助。工作室成立次年,学院投入经费支持。

  2. 通过创建期第二年的中期审核后,学院继续每年资助经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年经费计划而定。

  3. 三年创建期结束后,可通过企业冠名等方式寻求社会资助,实行良性运行。

七、申报流程

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填写《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学院将根据申报主体的实际情况,组织召开评审会,择优、分批授予创建资格,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八、评估管理

       学院为所有科技创新工作室提供统一标识,并定期组织评估,当年度各工作室的优秀创新成果通过学院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展示。

三年创建期完成后,学院组织终评,对成效突出的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嘉奖,择优推荐参加各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以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


农业与生物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下载《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请点击“阅读原文”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

供稿 | 冯沸

编辑 | 陆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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