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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合规风控、产品设计、税务筹划及与商业银行合作模式实务专题培训【北京 |2.3-4】

2018-01-08 PE研究院

上海法询金融将于2018年2月3、4日在北京举办“私募基金合规风控、产品设计、税务筹划及与商业银行合作模式实务专题培训”  欢迎大家现场参会!具体可咨询李老师电话&微信 135 2423 2434。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产品设计、税务筹划及与商业银行合作模式实务专题培训北京丨2月3-4日


课题一:新监管态势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业务合规及产品设计实务

(秦律师,2月3日)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登记/备案及入会实务

1、私募基金的监管历程及目前的监管体系

2、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登记现状及前景

3、当前私募基金及管理人分类对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的影响

4、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分类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分类标准的比较与冲突

5、“名股实债”、“明基实贷”的表现形式及不予备案风险

6、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其他新动向

二、私募基金产品设计实务

 1、 公司制、有限合伙、契约型基金的比较与运用

 2、 母子基金架构设计要点---以PPP产业基金为例

 3、 不同资管产品的组合、套嵌与穿透

 4、 有限合伙型基金的双GP架构

 5、 契约型基金的双管理人架构

 6、 私募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选择

 7、 国资背景企业担任GP问题

 8、 政府出资设立产业基金要点

 9、 国有股转持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风控合规实务

 1、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梳理

 2、私募基金募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规要点

 3、私募基金投资运作合规相关问题及案例

 4、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合规相关问题及案例

四、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十大影响及冲击

 1、 机构监管还是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的适用性问题

 2、 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分类的影响

 3、 对私募基金非标债权投资的影响

 4、 对私募基金结构化分级、杠杆比例的影响

 5、 对套嵌式私募基金的影响

 6、 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影响

 7、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要强制提取风险准备金

 8、 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与备案的影响

 9、 颁布实施后,对私募基金存量业务的影响

10、   私募基金“非标转标”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展望


课题二:私募基金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思路

(四大金融税务专家,2月4日上午)

一、税务视野下私募基金组织形式

1、私募基金不同组织形式的比较与选择

——有限合伙制
——公司制
——契约型

2、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常见的管理架构

3、私募基金的基本法律框架与法律文件设计

二、私募基金的税务管理分析

1、公司制私募基金的税务影响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2、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税务影响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3、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税务影响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三、私募基金涉税案例分析与筹划思路

1、私募基金合伙人持有附带权益

——个人“附带权益”的税务处理

2、多层合伙基金的税务分析

3、名股实债的税务处理

4、永续债的探讨


课题三: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行业务合作模式

(某银行北京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月4日下午,暂定)


一、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合作的逻辑

(一)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募集和设立)

1、案例

2、基金的资金来源和募集方式

3、基金设立的主要要素

4、基金设立可能遇到的“坑”

(二)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投资)

1、商业银行参与投资决策的方式和利弊

2、案例

(三)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投后管理)

1、商业银行参与投后管理的逻辑

(四)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投资退出)

1、投资退出的主要方式

二、商业银行、PE机构、上市公司的基金业务合作

(一)商业银行、PE、上市公司的并购基金

1、并购基金概述

2、并购基金的主要交易结构

3、并购基金的要素

4、并购基金的退出

5、并购基金案例

(二)商业银行、PE及上市公司的并购业务

1、PE+上市公司模式简介

2、商业银行为PE 并购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案例

3、商业银行与PE 合作的基于并购退出的股权投资案例

(三)商业银行、PE、上市公司的跨境并购业务

1、跨境并购审批概述

2、跨境并购的融资方式

3、PE+上市公司跨境并购的案例分析

三、商业银行、PE机构、国企和机构的基金业务合作

(一)国企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意义

(二)商业银行与PE 机构合作的PPP基金

(三)商业银行助力PE机构参与国企混改

(四)商业银行与PE设立满足国企特殊需求的产业基金

四、答疑环节


讲师简介


秦律师

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职于国金证券法律事务部。长期致力于银行理财、信托、保险资管、证券期货资管、私募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泛资产管理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擅长金融资管产品的交易架构设计及合规性分析。


讲师B

著名税务咨询机构(四大之一)金融税务专家。为众多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以及为企业投资交易架构提供税务分析,在金融税务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和理论经验。


郑老师

某银行北京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任职,创设了并购与产业基金服务、国企混改投融资业务等多条商业银行投行业务产品线,并主导了行内多项首单创新产品。



报名方式

培训时间:2018年2月3-4日

培训地点:北京

培训费用:3800元/人(前15名缴费/三人或以上组团可享受优惠)

课程报名详询 李老师电话&微信:135 2423 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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