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成为美国第三个不允许堕胎唐氏儿的州
12月22日 周五 陌上美国
陌上快讯
1. 今天,俄亥俄州(Ohio)州长John Kasich签署了禁止该州因胎儿唐氏综合症筛查有问题施行堕胎处理的法案
2. 俄亥俄成为美国第三个不允许给唐氏儿胎儿实施堕胎的州
3. 反堕胎权利组织说,因胎儿有唐氏综合症进行堕胎,是歧视性行为。
周五,俄亥俄州(Ohio)州长John Kasich签署了一项备受争议的法案,禁止该州怀有唐氏综合症筛查有问题胎儿的孕妇选择堕胎。该法案将于90天之后生效。 早在2015年的时候,Kasich在接受CNN的一次采访时候就曾表示会要签署类似法案,今天的行动是他兑现自己以前的承诺。
美国另外有两个州,印第安那州和北达科他州,之前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俄亥俄成为美国第三个不允许唐氏胎儿堕胎的州。
这是继早几个月前,Kasich州长在围绕是否签署“心跳法案”之后,该州在女性堕胎权上的又一次富有争议的立法行动。之前的心跳法案,是禁止对孕6周以后的胚胎施行堕胎手术,否则医生将被判刑坐牢。不过最终在支持堕胎和女性权利组织的多方努力下,被Kasich州长作废处理。采取了折中方案,该州对于孕20周以上的孕妇,禁止选择堕胎。只有乱伦、被强奸致孕的情况可以例外。
今天签署的法案规定,如果医生违反此法,将面临四级重罪指控,可处以长达18个月的监禁,并被罚款5000美元。 如果妇女因堕胎手术而受伤或死亡,医生也可能因此失去营业许可证并面临诉讼。
反堕胎权利组织说,因胎儿有唐氏综合症进行堕胎,是歧视性行为,他们对Kasich星期五的决定表达热烈欢呼。Susan B. Anthony List的总裁Marjorie Dannenfelser表示:“俄亥俄州给未出生的唐氏综合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了一个提早来到的圣诞节礼物,并创造了一个避免致命歧视的安全避难所。”
反对禁止堕胎的组织则认为,堕胎权属于女性的基本权利,应该由孕妇及家庭来决定是否要选择堕胎。当地支持堕胎反对该法案的群体中,包括一位6岁唐氏儿孩子的母亲。根据2012年发表在“医学期刊产前诊断”上的一项研究,美国妇女在胎儿唐氏综合症诊断结果出现异常后,50%-85%的选择了终止妊娠。
美国国家对于残障儿童有相应的福利,不过整体上,抚养一个唐氏儿是对家庭经济和父母爱心的莫大挑战。唐氏儿是因为人常染色体中的一组多出来一条,导致的智力和发育障碍。孩子从出生后除了智力发育延迟,还可能会出现体弱多病,心脏、消化系统等其他器官系统发育异常的并发症。一年需要花费的医药费用可以在几万到几十万美元之间。是否选择养育一个唐氏儿童,本是一项非常考验人性的事情。现在俄亥俄州的女性已经由州长给代替做了这个人生重大抉择。
有关人士认为Kaisch这个法案属于违宪行为,将受到法律挑战。9月份,印第安纳州就因类似的法律,ACLU(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为当事人提起诉讼,现在官司正在高一级地方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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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路谈笑时政,做着有朝一日指点江山匹夫有责的梦难以言表的思念特开此公号,祭奠我们一路走过的青春和剑气如虹的年月把我们吹过的牛聊过的天没斗完的嘴用不断延续的文字打上长长的怀念灵魂至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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