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的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居民访港须知
一、在海外的中国内地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赴港
(一)下列情况免办进入许可
居住在海外的中国公民,如属下列情况之一,可免办进入许可: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过境香港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者,可免办进入许可。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自海外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或内地,或自内地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目的地签证(如永久居留、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及已经确认的联程机(车、船)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
(二)下列情况须办进入许可
居住在海外中国公民,如属下列情况之一,须事先办理进入许可: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前往香港特区考察、工作、受训、就读或居留的;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非前文(一)—2所述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而自海外专门入境香港旅游,或自内地前往香港后返回内地的;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地区)超过7天的;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出机场者,均需事先申请并办理进入许可。
请点击这里,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申请材料】
1、申请表:请根据访港目的如实、完整填写相应表格,请点击这里,根据不同访问目的下载不同申请表格
2、照片:请提供1张近期、正面、彩色照片并粘贴在表格上。
3、沙特居留证IQAMA的复印件。
4、关于旅游、过境许可的申请材料,请点击这里。关于其他目的进入许可的申请材料,请点击这里。
【办理时间】
申请旅游、过境类进入许可,使馆可在4个工作日内审发:
1、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
2、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
3、特急办理:第2个工作日取证。
申请其他种类进入许可,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批准,审发时间由入境处决定。
【注意事项】
1、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进入许可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发进入许可。
2、领事官员将依个案做出进入许可决定。
二、香港特区居民前往香港
持有效的香港特区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明书(CI)、香港海员身份证(跳船者除外)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者,进入香港无需办理签证或进入许可。
三、澳门特区居民前往香港
(一)下列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逗留180天:
1、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符合一般入境规定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2、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员。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停留30天。
(三)持澳门特区护照及澳门特区旅行证者:
若过境香港往来澳门特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且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已预定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最长停留7天。
(四)请点击这里,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
四、台湾居民前往香港
(一)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如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并以旅客身份在港逗留不超过30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前往香港,如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就近向大使馆申请中国旅行证,并同时申请进入许可。
五、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电话:852-2824 1212
传真:852-2824 1133
网址:http://www.info.gov.hk/im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