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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学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团体标准(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指导精神,结合公路交通行业发展需求,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第一批)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深化改革,协同发展。更好地贯彻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采用,从而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健全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结构。

(二)创新驱动,突出重点。围绕行业发展急需,快速响应标准化市场需求,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及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填补市场空白,满足行业提质增效的需要。

(三)分类申报,准确定位。中国公路学会标准为团体标准,以中国公路学会名义发布,并供社会自愿采用。符合法律法规,属于公路交通领域的工程建设、产品、服务及管理类标准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标准选题可为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信息化及智慧交通、运输服务及物流、城市交通及地下工程等方向,并具备广泛的应用需求。

2.标准中关键技术应有较成熟的研究成果或工程应用实例做支撑。

3.学会标准应积极吸纳交通运输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科技创新成果。相关技术要求高于行业推荐性标准,并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4.重点支持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积极响应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导向,促进新兴领域、交叉领域科技成果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标准项目。

5.鼓励选择面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需求、服务国际工程或接轨国际先进标准、促进互联互通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2.标准编制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

3.标准主编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解决标准编制过程中技术问题的专业能力。

4.鼓励吸纳产业链上下游不同类型和地域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标准编写,标准编制单位不能少于3家。

四、材料要求

请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一式两份邮寄至联系人,纸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内容与纸质版保持一致。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立项申请书+标准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五、时间要求

申报日期截至2021年4月30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欢

电  话:010-64288725

邮  箱:CHTS-S@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院1号楼313室/中国公路学会科技评价中心

邮  编:100011


中国公路学会标准立项申请书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或登陆中国公路学会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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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晨
审核| 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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