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1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经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1年继续面向全疆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收专业、人数、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文凭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计划招收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80人、行政管理专业120人,学制三年。学习采取集中面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凡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新党发[2000]17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函[2004]15号文件精神,由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系统的干部和在职人员;条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四级主任科员(管理岗八级、中级职称[限党干校系统])以上职务职级或职称。
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通过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止;在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部报名。
2.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请登录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教育网下载打印并填写《二○二一年报考中共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登记表》和《报考中共新疆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介绍信》,同时下载并填报《二○二一年报考中共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信息表》(电子版)。
在4月1日前,报考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在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部进行现场确认:(1)《二○二一年报考中共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登记表》两份;(2)《报考中共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介绍信》;(3)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4)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原件或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9)《二○二一年报考中共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信息表》(电子版)。现场确认通过方可正式办理报名。
3.注意事项:报名材料与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部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报名材料如有不实,将上网公布并向考生所在单位及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公共课资料和专业课资料自行购买(具体见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须知)。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科目:公共课(上午),专业课(下午)。
考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
考试地点: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具体事宜咨询:0991-2612629、2658354、2658219
信息查询: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xjdx.gov.cn/plus/list.php?tid=13,微信公众号:新D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