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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城全面限售二手房,重点打造高效产业和新民营经济聚集区

连线君 荆楚连线 2021-05-03

文/连线君

(荆楚连线微信公共账号jclx831)

 

7月17日上午9时,武汉市委市政府在武汉国际会议中心召开长江新城选址发布会,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瑞峰宣布,长江新城起步区位于谌家矶—武湖区块。上述的消息的发布,证实了5月15日荆楚连线关于长江新城的独家报道。



陈瑞峰在发布会上表示,长江新城分三期建设,起步区具体方位是从东至武湖的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约30到50平方公里。上述具体方位的正式公布,同样证实了5月15日荆楚连线独家进行的披露。

 



据陈瑞峰介绍,长江新城重点吸引高端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发设计、金融保险、生命健康、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构建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而绝非传统工业和房地产的集聚。


据了解,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会实行针对规划土地、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户籍人口迁移和工商注册登记行为的“六管控”措施。并且,长江新城起步区二手房全面限售,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人口(户籍)的非正常迁入。


陈瑞峰还表示,依托长江新城布局“武汉科学城”,引进、诺贝尔奖级别的、院士级别的全球战略科学家、产业科学家,引进培养大批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类型的创新创业人才,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


长江新城以发展新民营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四军三名”(新近毕业大学生、“海归”人才、科研院校技术人员、职业经理人和名家、名企、名品)为主体力量,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四新”经济为主导,加快培育新民营经济集聚区。


紧紧围绕“人”这个核心谋篇布局,充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事业,配套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营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期限最短、政务服务最优的创新创业环境,把新城打造成为知名的创新创业创富乐园。


陈瑞峰强调,长江新城规划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思想,着力建设蓝绿交织、人水和谐、产城融合、集约发展的绿色生态宜居新城。


下一步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对标雄安新区,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高质量组织编制新城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新城开发建设,打造代表城市发展最高成就的展示区、全球未来城市的样板区。


陈瑞峰透露,长江新城的选址主要从区位、交通、生态环境、地质状态及开发密度方面进行考虑。所选区域要有机联接主城、联贯长江主轴,处于航运、空运、铁路三位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中心位置,以满足高端新产业发展需求。


长江新城规划区域,滨湖拥河、山水形胜,面江背山、坐北朝南,符合中国古代造城“居水之阳,背山向川,坐北面南”的文化传统和城市布局,且与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呈依托之势,具有良好的区位优越性。


长江新城规划区域,西边是机场、东边是阳逻港、边上还有铁路枢纽,并且毗邻长江、府河、滠水河、倒水河和武湖、后湖等众多河流湖泊,水资源丰富、环境保护好生态承载力强,完全具备交通与生态优势。 


同时,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地貌单元主要为长江冲洪积二、三级阶地,场地区域地质稳定性较好,无地质灾害和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地基承载力较强,适宜建设开发。并且,上述区域开发度低、辖区人口少、建筑体量小,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础条件。


陈瑞峰称,规划建设长江新城是复兴大武汉的战略决策,是为武汉未来30~50年发展预留了空间。长江新城的建设要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致力于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之城。


附:长江新城六管控相关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协同管控”的原则,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政府拟订了长江新城起步区规划范围内规划土地、城市建设、房产管理、查违控违、户籍迁移和工商注册等行为的“六管控”措施。


这些管控措施既参考了雄安新区管控做法,充分考虑了武汉市目前正在实施的城市建设、房地产调控、招才引智等既定政策,是既刚性又结合实际的措施。


具体包括:

1、暂停办理规划土地相关审批手续,严控不动产变更登记;对已审批建设项目,其施工进度未超过地面正负零的,一律停止实施;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停止新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

3、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全面实施二手房限售政策,加强新城范围内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

4、加强查违控违工作,摸排锁定现状违法建设,坚决制止未建先乱、抢栽抢种等现象,保障该区域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5、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严格户口登记事项备案审查,控制人口非正常迁入,防止违规突击分户、立户或搭户;

6、暂停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严控市场主体入驻,严格审查范围内迁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条件。


同时,为保证不对现有已办和在办的重大产业项目等造成影响,管控措施还明确,对所涉区域内重大城乡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土地供应等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上报市亮点区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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