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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左某某、俞某某,向社会公众道歉!
2020年1月至5月
巢湖水域全面禁渔后
家住巢湖岸边的左某某和俞某某
多次趁夜色驾驶快艇进入巢湖水域
进行非法捕捞
共计捕捞白米虾8000多斤
非法获利1.4万余元
被告人左某某、俞某某
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法官当庭对该案做出了宣判
分别判处左某某、俞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扣押作案工具
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
生态环境和水生资源损失14295元
庭审中法官还支持了
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
要求两名被告人在媒体上
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庭审结束后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们
来到了巢湖岸边的黄簏镇张疃村附近
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
5万多尾鲢鳙鱼苗放流巢湖
成为巢湖鱼类家族的“新成员”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自2020年9月1日集中管辖合肥市环境资源案件以来,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科学调配审判力量,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合肥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