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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左某某、俞某某,向社会公众道歉!

江淮晨报 2021-08-04

2020年1月至5月

巢湖水域全面禁渔后

家住巢湖岸边的左某某和俞某某

多次趁夜色驾驶快艇进入巢湖水域

进行非法捕捞

共计捕捞白米虾8000多斤

非法获利1.4万余元

△庭审现场


被告人左某某、俞某某

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法官当庭对该案做出了宣判

分别判处左某某、俞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扣押作案工具

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

生态环境和水生资源损失14295元


庭审中法官还支持了

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

要求两名被告人在媒体上

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庭审结束后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们

来到了巢湖岸边的黄簏镇张疃村附近

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

5万多尾鲢鳙鱼苗放流巢湖

成为巢湖鱼类家族的“新成员”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自2020年9月1日集中管辖合肥市环境资源案件以来,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科学调配审判力量,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合肥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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