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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肥人或将多一个假期!

江淮晨报 2021-08-04


近几年,安徽省人大代表李长娟持续关注夫妻共同育儿的话题。今年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她再次提出了在安徽省设置夫妻共同育儿假的建议。


近日,

安徽省相关部门表示,

将争取将“夫妻共同育儿假”

纳入地方性法律法规。


(资料配图)


李长娟注意到,此前宁夏、福建已出台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每年给予夫妻双方一定期限的育儿假。比如:去年5月1日起,福建也已正式实施“夫妻共同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假期陪伴孩子。


为此,李长娟建议将“夫妻共同育儿假”写入安徽省地方性法规中;相关政策在照顾员工利益的同时,也要多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比如,对积极落实政策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


李长娟的这份建议,目前已经获得了相关部门的答复。答复表示,0-3岁婴幼儿养育问题确已成为当前青年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事务的重要方面。


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安徽省修改完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为切实帮助在职夫妻平衡家庭和工作,安徽省还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目前,全省已注册登记托育机构865家,182家托育机构完成了备案,其中盈利性152家,非营利性28家,事业机构2家。


安徽省总工会印发的通知中,也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多种方式,帮助职工解决婴幼儿无人照护的难题。同时,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发展改革委密切配合,做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到2020年,全省已经累计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4300万元,总投资达16630万元。


答复透露,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参考有关省市好的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加强有关方面的研究,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争取将“夫妻共同育儿假”纳入地方性法律法规。


也就是说
安徽人将有可能又多一个假
对于没时间带娃的家长们来说
简直是再好不过的消息了


对于育儿假,你期待吗?
或者你有什么看法,留言板等着您!


江淮晨报全媒体发布中心出品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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