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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发生在安徽一小区!赶紧看看...
淮南一8岁男童放学回家后
在小区内被一条狗咬伤
因这条狗没有主人看管
事后民警也没有找到狗的主人
男童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近日
淮南八公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男童被狗咬伤
狗主人难寻
因伤口一直未好转,小立再次去医院继续治疗,不仅花去医疗费数千元,还给他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半夜常常惊醒,现在遇到狗也是害怕至极,严重影响了身心健康。
咬伤他的狗事发后离开现场,并且没有主人看管。小立家人拨打110报警,辖区派出所出警未找到该狗。
其家人认为,小立是在小区内被狗咬伤,且咬伤人的狗是流浪狗,物业公司未对管理的小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事故发生后,推卸责任,放任小区的安全隐患存在,因此,应该对此事承担责任。
小立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淮南市新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存在管理疏漏
物业公司担责一半
八公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管理方,疏于防范,对小区内无人看管的狗没有及时采取驱逐等措施,导致小立在小区公共区域内被狗咬伤,且在事发后未能及时协助原告家人找到肇事狗的主人,因此,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存在明显的管理疏漏,而这种疏漏与小立受伤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
法院认为,考虑到狗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因此酌定被告对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淮南市新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小立2174元。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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